中央銀行管理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指定銀行經中央銀行之核准,得辦理左列外匯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一、出口外匯業務。 二、進口外匯業務。 三、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 四、外匯存款。 五、外幣貸款。 六、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七、中央銀行指定及委託辦理之其他外匯業務。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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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經中央銀行之核准,得辦理左列外匯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一、出口外匯業務。 二、進口外匯業務。 三、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 四、外匯存款。 五、外幣貸款。 六、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七、中央銀行指定及委託辦理之其他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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