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高普考) 107 年會計審計法規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accounting-civil-service/107-%E6%9C%83%E8%A8%88%E5%AF%A9%E8%A8%88%E6%B3%95%E8%A6%8F%E6%A6%82%E8%A6%81 第 1 題 會計法第3 條所稱之會計事項,除預算之成立、分配、執行(第1 款),歲入之徵課 或收入(第2 款)及其他應為會計之事項(第8 款)外,尚包括那些事項?又同法 第5 條第1 款所稱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與上述那些會計事項有直接相關?(30 分) 第 2 題 預算法第4 條第1 項第2 款所稱之特種基金,與會計法第6 條第1 項第6 款特種基 金之會計事務中所稱之特種基金,兩者有何相同之處?(20 分) 第 3 題 會計法第4 條第1 項將會計事項之事務,依其性質區分為那幾類?依同法第8 條之 規定,上述那些會計事務,應分別種類,綜合彙編,作為統制會計?(30 分) 第 4 題 依審計法第27 條之規定,說明審計機關對於審竣完成案件,得為再審查之情況及期 限?另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19 條第3 項之規定,上述期限應自何日起算?(20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