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官 115 年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考古題(共 3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administrative-executor/115-%E8%A1%8C%E6%94%BF%E7%A8%8B%E5%BA%8F%E6%B3%95%E8%88%87%E8%A1%8C%E6%94%BF%E5%9F%B7%E8%A1%8C%E6%B3%95 第 1 題 行政執行法第7 條第1、2 項規定: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 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 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 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前項規定,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予適用之。」 請問:㈠第一項前段規定「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的「五年」 及但書規定「但……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的「五 年」,是否具有相同性質?二者,是否有延長或中斷重新起算的可能?㈡ 第二項中的特別規定,係何所指?(30 分) 第 2 題 行政程序法第92 條第2 項規定:「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 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 分之規定。」是所謂「對人的一般處分」。請問:㈠其中法條用語為:「依 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應如何具體化?㈡何以行政程序法將 一般處分納入行政程序中?㈢請試舉三則「對人的一般處分」實例加以 說明?(30 分) 第 3 題 行政執行法對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有兩種類型的執行方法,即 「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請問:㈠間接強制執行的方法有幾種?其 執行各係針對何種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所為?㈡間接強制中的「代履 行」其功能為何?㈢因代履行所產生的費用,是否必須等行政機關親自 執行後,方可對執行義務人求償?㈣怠金的法律性質為何?行政機關連 續對義務人處以怠金時,是否必須調查證據?(40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