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 106 年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cultural-administration/106-%E6%96%87%E5%8C%96%E8%B3%87%E7%94%A2%E6%A6%82%E8%AB%96%E8%88%87%E6%B3%95%E8%A6%8F 第 1 題 就場所精神及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性的連結與保存的觀念,試述「區域型文化 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的目標與具體作法。(25 分) 第 2 題 文化資產保存法從1982 年5 月公布以來,為配合修復觀念的轉變與行政制度的變 革,必須做適度的調整與修正。請就修法歷程根據古蹟修復的觀點,歸納有那些修 法的理由?請至少列出六項。(25 分) 第 3 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條例」中,「文化空間」 (cultural space)被定義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形態,歲時節日民俗是非物質文化 遺產的形態之一。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來看,傳統節日民俗的文化主題是特定 文化空間的傳統文化活動和特定群體傳承的民俗活動,它脫離不了物質文化載體, 又表現出重要的非物質文化特性。請以上述的論點,以「民俗廟會活動中之歌仔戲 為例」,試述其與傳統歌仔戲在一般演藝場所表演的異同。(25 分) 第 4 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 條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 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 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基於「創意文化專用區」的設置,可做為我國創意文化產 業發展之重點示範基地與資訊交流平台,乃由當時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負責推 動規劃設置文化創意園區計畫,並選定臺北舊酒廠、臺中舊酒廠、嘉義舊酒廠、花 蓮舊酒廠及臺南北門倉庫群做為推動創意文化產業計畫之五大基地,將商業與文化 藝術結合,建構具臺灣特色的文化產業,以擴大文化創意產業附加價值,形塑國民 生活的文化質感。請就「創意文化專用區」的設置,試述文化創意產業與產業文化 資產再利用政策遭遇的困難為何?及其對地方發展有何助益?(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