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 110 年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cultural-administration/110-%E6%96%87%E5%8C%96%E8%B3%87%E7%94%A2%E6%A6%82%E8%AB%96%E8%88%87%E6%B3%95%E8%A6%8F 第 1 題 2016 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公布後,國內的文化資產共有14 類別, 請解釋下列4 種類別的內容及成果:紀念建築、史蹟、口述傳統、傳統 知識與實踐。(25 分) 第 2 題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對於某些地區,或具有一定興建年 代或形式風格的建築物,得進行「普查」、「列冊」、「價值評估」、「逕 列為暫定古蹟」等不同的工作,請說明前述四者的定義、期限、工作 內容。(25 分) 第 3 題 中央或縣(市)政府對於其轄域內的「石滬」進行普查、保存與修護等 工作,請說明我國「石滬」的定義、分布、形式、構成元素及功能。 (25 分) 第 4 題 目前國內已從事許多鐵道系統的文化資產保護工作,請說明鐵道系統的 車站藝術網路、建築物、鐵路、車庫的再利用或修復的事務。(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