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行政 106 年商事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economic-administration/106-commercial-law-general 第 1 題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A、B 二股份有限公司均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一職,甲同時為A、 B 公司之董事長,A、B 公司間長期有業務往來,今B 公司開立給A 公司的票款未付, A 公司對B 公司取得執行名義,於A 公司對B 公司聲請強制執行時將甲列為其代表 人。試問,於強制執行程序中B 公司究應以何職位之人作為B 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試陳述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 2 題 未成年人甲參加乙所開設美容中心的高價美容美體訓練課程,簽發面額新臺幣25 萬 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乙紙給乙,並同時另紙附上甲之法定代理人丙同意甲簽發 該本票之同意書。今乙於該本票到期日提示未獲清償,聲請法院裁定該本票准許強 制執行,甲、丙抗辯發票行為無效,法院不應准予強制執行。試問此一抗辯有無理 由?(25 分) 第 3 題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壽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保險。今甲搭姪兒丙 之便車參加姪女婚禮,因丙開車不慎導致甲嚴重受傷,扣除健保給付後,乙尚須給 付甲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金30 萬元。乙為保險給付後,以該保險屬補償性質保險為 由,依保險法第53 條規定,向丙主張代位求償,試問乙對丙之請求及主張有無理由? (25 分) 第 4 題 甲工廠自日本進口高精度CNC 切割機乙台,委由乙貨櫃航運公司承運來台,貨物抵 基隆後,暫存位於桃園的貨櫃場,貨櫃場為丙公司營運,丙為乙的合約櫃場。該機 器貨櫃於儲站期間因丙櫃場工人丁的操作過失,貨櫃翻覆,貨物全損,貨價損失新 臺幣4,000 萬,按該CNC 機器重500 公斤,甲於託運前未聲明貨物之價值。試問: ㈠乙、丙、丁是否應對本件貨損負責?基於那種法律關係?(10 分) ㈡如乙、丙、丁三者應負責本件貨損,該三者是否有權主張單位責任限制?如有權, 單位責任限制如何計算?(1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