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廉政/財經政風 100 年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financial-integrity/100-%E5%85%AC%E5%8B%99%E5%93%A1%E6%B3%95-%E5%8C%85%E6%8B%AC%E4%BB%BB%E7%94%A8-%E6%9C%8D%E5%8B%99%E8%88%87%E6%87%B2%E6%88%92-%E6%A6%82%E8%A6%81 第 1 題 交通事業人員之資位如何分類?又資位如何取得?(25 分) 第 2 題 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如何處理?又何種情 形下,推定為公務員受贈財物? (25 分) 第 3 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的「利益」包括那些?又公職人員知有迴避義務者, 應如何處理? (25 分) 第 4 題 下列各項敘述是否正確?並說明理由。 ㈠機關長官對於九職等以下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5 分) ㈡九職等公務人員得權理七職等職務。 (6 分) ㈢現職簡任第十職等A 君,自願調任低一官等職務,機關得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 (6 分) ㈣機要人員之進用不受年齡限制。(8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