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廉政/財經政風 98 年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financial-integrity/98-%E5%85%AC%E5%8B%99%E5%93%A1%E6%B3%95-%E5%8C%85%E6%8B%AC%E4%BB%BB%E7%94%A8-%E6%9C%8D%E5%8B%99%E8%88%87%E6%87%B2%E6%88%92-%E6%A6%82%E8%A6%81 第 1 題 某簡任第十四職等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機關首長認其不適任原職務,遂將 其調任為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職務。請問此項調任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上有何限制? (25 分) 第 2 題 前外交人員於退職後參加電視台之政論性談話性節目,強調以私人名義爆料,談論 我國與邦交國之建交秘辛。請問該行為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 分) 第 3 題 公務員懲戒法上所規定之公務員停職有那些類型,其個別有何要件?(25 分) 第 4 題 某民選地方政府首長因進用自己配偶作為其公務車司機,遭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進行懲戒。請問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若認其確有違法失職之處,得對之作成何種懲戒 處分?(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