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行政 107 年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共 25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fiscal-administration/107-%E7%A8%85%E5%8B%99%E6%B3%95%E8%A6%8F%E6%A6%82%E8%A6%81 第 1 題 權利金所得是否視為境內來源所得之判斷依據為何? (A) 權利使用地是否在境內 (B) 交易契約簽訂地是否在境內 (C) 給付權利金地是否在境內 (D) 取得權利金所得者是否為我國之居住者 正解:A 第 2 題 黃小姐為多層次傳銷參加人,106 年度向傳銷公司進貨60 瓶維他命,進貨成本共計新臺幣(下同)60 萬元,每瓶建議售價為2 萬元,實際出售價格為1.5 萬元,全年共售出50 瓶。若其未保留相關憑證,則應如何申報其所得?(四捨五入至元為止) (A) 9,000 元 (B) 24,000 元 (C) 39,225 元 (D) 52,300 元 正解:D 第 3 題 黃小姐106 年出售於90 年購入之臺北市房地產一戶,售價9,000 萬元,無取得成本資料,土地公告現值2,000 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1,000 萬元。請問該年度應納入綜合所得總額之財產交易所得為多少?(提示:假設當年度臺北市出售房屋之所得標準為40%) (A) 400 萬元 (B) 450 萬元 (C) 1,200 萬元 (D) 3,600 萬元 正解:B 第 4 題 請問下列適用所得稅法第14 條之4 及第24 條之5 之107 年度之房地產交易所得,其稅率排序為何?A:居住者出售持有期間超過十年之房地產B:總機構於境內之營利事業出售持有超過十年之房地產C:居住者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兩年內完成並銷售之房地產D:非居住者出售持有超過十年之自住房地產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