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 101 年移民政策與法規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household-registration/101-immigration-policy-law 第 1 題 我國憲法第3 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又入出國及移 民法定義:「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 無戶籍國民。」因此,請說明「國籍」與「戶籍」對國民入國之許可與查驗之規定 有何異同之處?(25 分) 第 2 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說明臺灣地區人民具有那些身分者, 應經申請由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 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再者,何種情形會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又喪失後對 其權利與義務有何影響?(25 分) 第 3 題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 條之收容要件與期限各為何?並請舉述司法院釋字第392 號 及釋字第690 號解釋意旨說明該條之收容規定是否符合憲法第8 條之規範意旨?請 說明理由。(25 分) 第 4 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9 條之規定,違反第15 條第1 款(使大 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規定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100 萬元以下罰金。再者依據同法第87 條之規定,違反第15 條第3 款(使大 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規定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某甲前後分別違反前述之2 條款規定,請說明可 否對某甲分別據以處罰?二者之法律性質與程序規範有何差異?並亦請說明是否有 裁量與比例原則之適用?請分別舉述理由說明之。(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