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111 年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judicial-affairs-legal/111-%E7%A0%B4%E7%94%A2%E6%B3%95%E8%88%87%E6%B6%88%E8%B2%BB%E8%80%85%E5%82%B5%E5%8B%99%E6%B8%85%E7%90%86%E6%A2%9D%E4%BE%8B 第 1 題 甲因負債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不能清償,又有多數債權人,於2022 年3 月1 日向法院聲請和解,法院於3 月7 日裁定許可和解。請附理由 論述: ㈠甲於2022 年3 月4 日向債權人乙清償20 萬元之效力?(15 分) ㈡甲於2022 年2 月15 日向丙支付10 萬元貨款的行為得否撤銷(丙已先於 2 月7 日交貨)?又若甲聲請的是破產程序,此行為得否撤銷?(10 分) 第 2 題 甲於2022 年2 月1 日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一直未歸還,之 後共負債200 萬元,因不能清償,A銀行於2022 年5 月2 日聲請宣告 甲破產,法院於同年6 月6 日裁定宣告甲破產。在債權申報期間,債權 人乙未申報該筆借款債權50 萬元(當時已具執行名義),故全部未受清 償。試問:甲破產程序終結後,乙得否就該未受清償之債權,另聲請強 制執行甲其後對第三人之薪資債權?(25 分) 第 3 題 甲現有資產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月薪4 萬元,負債300 萬元。甲 於2022 年5 月2 日聲請更生,經法院裁定更生程序開始。之後若甲依 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 條提出更生方案,其中每月可處分所得扣 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必要生活費用後之金額為2 萬元,全數用於 還款,6 年共還144 萬元。請附理由論述:甲之更生方案能否獲得法院 裁定認可?(25 分) 第 4 題 甲於2020 年3 月1 日使用A 銀行發行之信用卡而刷卡購買名牌皮包新 臺幣(下同)60 萬元(嗣未繳付),並於同年9 月1 日至9 月30 日間, 每日購買每包10 元之衛生紙10 包(部分現金支付、部分刷卡支付),共 花費3000 元。接著,甲於2021 年7 月1 日於米其林餐廳請客花費10 萬 元,以現金支付,並於2022 年2 月1 日在某精品店,以40 萬元賒帳方 式購買80 萬元名牌手錶,尚未付款。甲於同年6 月1 日聲請清算(聲請 時甲無擔保及無優先權負債共100 萬元),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請 附理由論述:基於上述消費行為,依照現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34 條第4 款之規定(並請論及該款2012 年、2018 年二次修法意旨與變更 之處),甲能否獲法院裁定清算免責?(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