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114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共 3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judicial-affairs-legal/114-criminal-procedure 第 1 題 甲於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致乙、丙二人受害,損失共計新臺幣15 萬 元,經地方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檢察官僅以量刑過輕為 由提起上訴,惟於二審審理中,另提出尚有丁因本件犯行受害損失新臺 幣3 萬元事實之移送併辦意旨書,試問: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請求應 如何處理?(35 分) 第 2 題 甲為律師,受詐騙集團首腦乙委任為其成員丙、丁辯護,並受乙諮詢詐 欺罪相關事宜,其後因受乙唆使將偵查中不公開事項轉告於乙,涉犯刑 法第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如檢察官聲請搜索甲之律師事務所, 可否扣押甲製作有關甲、乙交談之文件資料?(35 分) 第 3 題 甲犯傷害罪,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 惟經第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如甲認原審事實認定錯誤而提起再審救濟, 原參與二審判決之法官乙,得否於再審程序再次參與審判?(30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