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97 年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judicial-affairs-legal/97-%E7%A0%B4%E7%94%A2%E6%B3%95%E8%88%87%E6%B6%88%E8%B2%BB%E8%80%85%E5%82%B5%E5%8B%99%E6%B8%85%E7%90%86%E6%A2%9D%E4%BE%8B 第 1 題 債務人甲聲請法院宣告破產,法院審理結果,認甲之財產市值為新台幣(下同)30 萬元, 負債額為500 萬元,財團費用預估為50 萬元。依現行破產法規定及實務見解,法院得 否裁定准予宣告甲破產?又,法院宣告甲破產有何實益?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 2 題 破產人甲於破產宣告之翌日,將其持有之未上市乙公司無記名股票50 萬股以每股 新台幣(下同)20 元作價讓與丙,丙已給付價金,甲未交付股票。甲連同價金及乙 公司50 萬股股票移交破產管理人丁,丙遂向破產管理人丁請求交付該50 萬股股票, 經破產管理人丁拒絕後,丙訴請法院命破產管理人丁交付乙公司50 萬股股票,丙 之請求有無理由?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 3 題 債務人甲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聲請法院准予裁定更生,對於甲所提更生方案, 是否一律均須經債權人會議可決?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 4 題 甲因信用卡負債新台幣(下同)240 萬元無力清償,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乙銀行協 商清償方案,甲表示願以其任職公司每月薪資7 萬元中之4 萬元按月分5 年清償, 不計利息,經乙銀行同意協商成立,並送請管轄法院審核裁定認可後,甲已清償 48 萬元。嗣甲因其任職之公司裁員失業,甲打零工每月收入均未達1 萬5 千元,無 力繼續依清償方案清償,遂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聲請清算。法院審理結果, 認甲毫無財產又無固定收入,顯無資力負擔財團費用,法院得否准予裁定開始清算 程序?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