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 105 年綜合法學一-刑法刑訴法律倫理考古題(共 70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judicial-officer/105-comprehensive-law-1-criminal 第 1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17 號解釋,有關刑法第235 條散布猥褻物品罪之合憲性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問是否出於營利之目的,應受憲法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 (B) 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一律禁止傳布 (C) 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一律禁止持有 (D) 對於製造、持有等原屬散布、播送及販賣等之預備行為,制定為與散布、播送及販賣等傳布性資訊或物品之構成要件行為具有相同不法程度之立法,乃屬立法之形成自由 正解:C 第 2 題 甲花錢僱請乙殺A,支付前金,約定事成之後給付後酬,乙於砍殺A 數刀之後,不忍A 之幼子在旁哭求,遂召救護車,乙於救護車抵達之前,即行離去,A 因救護車即時救援送醫倖免於難。就甲所為之論處,何者正確? (A) 共同殺人未遂 (B) 共同殺人中止未遂 (C) 教唆殺人未遂 (D) 教唆殺人中止未遂 正解:C 第 3 題 甲駕車於警察臨檢時,未停車受檢,加速逃逸。警員A 乃騎警用機車追趕,即將追及之際,甲故意擦撞A 之機車,致A 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傷害罪 (B) 甲成立傷害罪及妨害公務罪 (C) 甲成立妨害公務罪 (D) 甲成立肇事逃逸罪 正解:B 第 4 題 甲是書記官,承諾幫助受有罪判決人乙逃避刑事執行。在接受乙所贈送之50 萬元後,交給妻子丙並告知實情,後來丙去購買黃金以掩飾來源。關於甲、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成立收受贓物罪 (B) 甲與丙成立收受贓物罪之共同正犯 (C) 甲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D) 丙成立隱匿刑事證據罪 正解:D 第 5 題 關於藏匿隱避人犯罪與頂替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同一犯人,先予藏匿,復頂替應訊在後,僅成立藏匿人犯罪 (B) 對同一犯人,先藏匿之於前,復使之離境而隱避在後,僅成立藏匿人犯罪 (C) 犯人自行隱避,現行法並未以之為罪;教唆他人隱避自己,亦不成立隱避人犯罪之教唆犯 (D) 一行為而同時藏匿同案之數名共同被告,僅成立一藏匿人犯罪 正解:A 第 6 題 甲患有妄想性精神分裂症。一日幻聽症狀發作,耳邊傳來不詳人士要求甲持刀砍殺父親乙,甲遂依該幻聽指示,至廚房拿菜刀自後方砍殺父親乙之頸部,乙經送醫手術急救存活。法官根據刑法第19條第1 項判處甲無罪外,另根據刑法第87 條第1 項判處甲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處分,試問,法官判處監護處分之理由何在? (A) 為了消滅甲之危險性,藉以確保公共安全 (B) 為了使一般大眾的心理產生威嚇作用而不敢犯罪 (C) 為了應報理念,以刑罰的痛苦來平衡甲所造成的惡害 (D) 為了維持與強化一般人民遵守法律的意願 正解:A 第 7 題 刑法第173 條第1 項之放火罪,罪質為何? (A) 實害犯 (B) 具體危險犯 (C) 抽象危險犯 (D) 繼續犯 正解:C 第 8 題 基於同一犯意而在場所上、時間上相接近之條件下所為的數個同種舉止,學說上稱此為何? (A) 接續犯 (B) 繼續犯 (C) 連續犯 (D) 牽連犯 正解:A 第 9 題 甲以殺人之意思殺A,A 昏迷未死,甲誤認其已死,棄置於水圳,A 因溺水窒息死亡。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 甲將A 置於水圳時,不知A 一息尚存。故對於A 溺斃之結果僅成立過失致死罪 (B) 甲成立殺人之不能犯與過失致死罪 (C) 甲前行為成立殺人未遂罪,後行為則係過失致死罪 (D) A 之死亡不違背甲殺人之本意,應負故意殺人既遂之責 正解:D 第 10 題 警員甲見A 形跡可疑,乃攔下查驗證件身分,A 伸手掏摸大衣口袋,甲誤以為A 要取槍,遂開槍射擊,致其死亡。隨後發現,A 只是欲取口袋中之香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係誤想防衛應阻卻殺人故意,僅成立過失致死罪 (B) 甲雖係誤想防衛,仍應成立故意殺人罪 (C) 甲雖應成立故意殺人,但僅負過失致死之罪責 (D) 甲係依法執行職務,雖屬故意殺人,但可阻卻其違法性 正解:A 第 11 題 監所管理員甲,與無公務員身分之乙,共同對受刑人A 反覆實施傷害行為,含毆打、強灌辣椒水、罰坐冰塊…等。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乙兩人均應成立傷害罪之接續犯,且為共同正犯 (B) 甲應成立凌虐人犯罪之直接正犯,乙應成立傷害罪之直接正犯 (C) 甲應成立凌虐人犯罪之直接正犯,乙因無公務員身分,只能成立該罪之幫助犯 (D) 甲乙兩人均應成立凌虐人犯罪之共同正犯 正解:D 第 12 題 甲得知乙需錢孔急,建議乙奪取某商店店員A 女頸上的項鍊變賣。乙遂邀丙共同作案,由乙進入商店內,丙坐在停放門口未熄火的機車上。乙假裝購物,趁A 轉身時,徒手伸入A 衣領內,拉扯其頸上的項鍊,得手後跳上丙的機車後座,二人迅速逃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普通搶奪罪的教唆犯,乙丙成立普通搶奪罪的共同正犯 (B) 甲成立普通搶奪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普通搶奪罪的正犯,丙成立普通搶奪罪的幫助犯 (C) 甲乙丙成立普通搶奪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D) 甲成立結夥搶奪罪的教唆犯,乙丙成立結夥搶奪罪 正解:A 第 13 題 甲駕駛自小客車,前往加油站自助加油,見A 之信用卡插在加油機上,即持之盜刷加油新臺幣一千餘元。隔日,甲再持該卡購買日用品,簽單消費。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何罪? (A) 侵占遺失物罪及詐欺取財罪,兩罪為想像競合犯 (B) 侵占遺失物罪及以不正方法由付費設備詐取財物罪,兩罪為數罪併罰 (C) 侵占遺失物罪及以不正方法由付費設備詐取利益罪 (D) 侵占遺失物罪、以不正方法由付費設備詐取財物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三罪為數罪併罰 正解:D 第 14 題 甲自幼被A 收養,平日與A 感情不睦。某日,甲向A 索討金錢花用,遭A 峻拒,二人遂發生激烈爭吵。A 乃電請甲之生父B 前來婉勸,甲被B 責罵後,一時失去理智,遂至廚房持菜刀將A 及B 二人砍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二個普通殺人罪,想像競合犯 (B) 甲成立一個普通殺人罪及一個殺害尊親屬罪,數罪併罰 (C) 甲成立二個殺害尊親屬罪,數罪併罰 (D) 甲成立一個普通殺人罪及一個殺害尊親屬罪,想像競合犯 正解:C 第 15 題 甲經常遭鄰居A 指責其亂丟菸蒂、電視音量過大等妨害社區秩序行徑,甲認為A 存心刁難,遂於某日深夜,持空氣槍藏身於暗處,朝A 宅門窗玻璃連續射擊數十彈,造成門窗玻璃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行為應成立刑法第353 條第1 項毀壞建築物罪之既遂犯 (B) 甲之行為應依刑法第353 條第1 項、第3 項,論以毀壞建築物罪之未遂犯 (C) 甲之行為係攻擊他人門窗玻璃,成立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器物罪 (D) 甲之行為係攻擊他人建築物,不能成立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器物罪 正解:C 第 16 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的加重條件? (A) 對未滿14 歲之男女犯之者 (B) 以藥劑犯之者 (C) 利用自用交通工具犯之者 (D) 侵入住宅犯之者 正解:C 第 17 題 甲同時以A 的名義偽造5 張A 所簽發的支票,依實務見解,甲應如何論罪? (A) 成立五個偽造有價證券罪,數罪併罰 (B) 成立五個偽造有價證券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C) 成立一個偽造有價證券罪 (D) 成立五個偽造有價證券罪,連續數行為觸犯同一之罪名,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正解:C 第 18 題 甲搶劫便利商店時殺死店員A 及顧客B,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二個強盜殺人罪結合犯 (B) 甲成立一個強盜殺人罪及一個殺人罪,數罪併罰 (C) 甲成立一個強盜殺人罪及一個殺人罪,想像競合 (D) 甲成立一個強盜罪及二個殺人罪,數罪併罰 正解:B 第 19 題 下列那一種保安處分,立法者賦予法院裁量權,得決定刑罰與保安處分執行的優先順序? (A) 刑法第87 條第2 項之監護處分 (B) 刑法第88 條第1 項對施用毒品成癮者之禁戒處分 (C) 刑法第89 條第1 項對酗酒成癮者之禁戒處分 (D) 刑法第90 條對有犯罪習慣者之強制工作處分 正解:A 第 20 題 甲想要教訓乙,以言詞及動作加以挑釁,乙出手攻擊甲,甲還擊,與乙扭打。甲雖遂其意圖將乙痛毆一番,但亦多處受傷。對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係受甲所激,所為攻擊行為,情有可原,故不罰 (B) 乙之攻擊行為仍屬不法侵害行為,欠缺阻卻違法之正當性 (C) 乙所為之攻擊行為得為緊急避難之主張 (D) 乙所為攻擊行為,係受甲挑釁所致,屬於被動行為,故不罰 正解:B 第 21 題 甲得知舅舅A 全家外出旅行,與乙、丙共謀到A 宅偷取古董。乙、丙進入A 宅行竊,甲則在遠處以手機告訴乙、丙古董的正確位置。得手後,3 人將古董變賣分贓。試問,對於甲、乙、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3 人的行為符合刑法第321 條加重竊盜罪的侵入住居的加重條件 (B) 3 人的行為不符合刑法第321 條加重竊盜罪的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的加重條件 (C) 對於甲的行為,減輕其刑 (D) 甲所犯之罪,仍屬告訴乃論之罪 正解:C 第 22 題 職業殺手甲受僱去殺害A,甲卻將長相酷似A 之B 加以殺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殺錯人,屬於不等價的客體錯誤,得阻卻故意 (B) A 與B 之生命法益價值相同,故甲錯殺B 之行為,屬於等價的客體錯誤,不得阻卻故意 (C) 甲因判斷錯誤而殺錯人,僱用者形同利用的工具有瑕疵,故甲錯殺B 之行為,屬於打擊錯誤,不得阻卻故意 (D) 甲錯殺B 之行為,屬於重大偏離的因果歷程錯誤,不得阻卻故意 正解:B 第 23 題 下列何者屬純正身分犯,行為人應依公務員之身分論罪? (A) 市議會之秘書,虛報加班,詐領加班費 (B) 法院約聘之工友,扮演司法黃牛,向當事人詐取財物 (C) 市政府約聘之路邊停車收費員,見其好友之汽車停放於停車格,故意不予開單收費 (D) 便利商店之店長,將國稅局委託代收之稅款侵占入己 正解:A 第 24 題 甲得知乙竊取電纜一批,藏在路旁草叢內。乙不及銷贓即已因他案入監服刑。甲前往搜得電纜後,載到丙經營的資源回收場,丙知情仍以6 萬元成交,並約定轉手後再行結帳,但未轉手前為警查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竊盜罪,丙成立故買贓物罪 (B) 甲成立竊盜罪;丙無罪,因為尚未轉手賣出 (C) 甲成立侵占脫離物罪,丙成立故買贓物罪 (D) 甲成立侵占脫離物罪;丙無罪,因為尚未轉手賣出 正解:A 第 25 題 甲係A 之父,因經濟困頓,又需照料極重度智能障礙之A,身心俱疲,遂萌輕生念頭,決意帶同A共赴黃泉。甲帶領A 往海邊之消波塊上,示意A 跟隨一起跳海,A 因而溺水死亡。甲遭海浪打回岸邊,於是打消自殺念頭,甲成立何罪? (A) 殺人罪 (B) 遺棄致死罪 (C) 加工自殺罪 (D) 謀為同死之加工自殺罪 正解:A 第 26 題 甲在捷運站的電扶梯上見前方身穿短裙之A 女頗有姿色,仍暗中持手機欲拍攝A 裙下風光。當甲持手機探入A 裙下,尚未啟動錄影功能時,因不慎觸及A 之大腿內側,當場經A 發覺而報警處理。試問甲成立何罪? (A) 因尚未啟動錄影功能,無罪 (B) 刑法第234 條公然猥褻罪 (C) 刑法第225 條乘機猥褻罪 (D) 刑法第315 條之1 竊錄秘密罪 正解:A 第 27 題 有配偶之婦人甲,與男子乙通姦,經甲之配偶丙協同司法警察當場查獲,欲對甲、乙二人追訴,後經甲懇求,丙決定原諒其妻甲,乃僅對乙向檢察官提出相姦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 基於告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須對甲乙二人均予以起訴 (B) 丙因宥恕其配偶之通姦行為,對乙喪失告訴權,檢察官對本案僅能為不起訴處分 (C) 檢察官受限於告訴效力,僅得對乙加以起訴 (D) 基於告訴不可分原則,告訴效力雖及於所有共犯,但檢察官仍得選擇起訴的對象 正解:B 第 28 題 甲在妻乙發現甲與丙的姦情後仍然我行我素,丙亦經常打電話向乙嗆聲甲已拋棄乙了,乙憤而與甲離婚。離婚後乙越想越氣,心有不甘,控告甲犯通姦罪嫌及丙犯相姦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為防止配偶間因自訴程序對簿公堂,影響夫妻和樂,乙不得對甲、丙提起自訴 (B) 因乙可對丙提起自訴,基於自訴不可分,自訴之效力及於甲 (C) 雖然乙已經與甲離婚,對甲提起通姦告訴仍合法 (D) 乙只能對丙提起告訴,告訴之效力不及於甲 正解:C 第 29 題 甲犯竊盜及妨害自由二罪,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對二罪均予以起訴。檢察官對甲所犯二罪之起訴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因甲一人犯二罪,檢察官得予以合併起訴 (B) 因甲所犯二罪,乃各自獨立之罪,檢察官僅能為分別起訴 (C) 因甲一人犯二罪,檢察官得先起訴一罪,後再為另一罪之追加起訴 (D) 因甲一人犯二罪,檢察官得先起訴一罪,後再為另一罪之獨立起訴 正解:B 第 30 題 甲開車肇事,其肇事地點,在A、B 二法院管轄區域的邊界,致使其行為事實之具體所在不明。A、B 法院均認管轄權在對方。該管轄之爭議,經A、B 二法院之共同直接上級法院裁定,指定有土地管轄權之C 法院為審理,但對於該管轄之指定,甲有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對於指定管轄的裁定,非屬其得抗告之範圍,不得提起抗告 (B) 甲對於指定管轄的裁定,認為僅能從A、B 二者間選一指定,不得指定C 法院,而提起抗告 (C) 甲對於指定管轄的裁定,雖得指定C 法院,但有所不妥,而得提起抗告 (D) 甲對於指定管轄的裁定,雖得提起抗告,但因C 法院有管轄權,故應為抗告駁回 正解:A 第 31 題 甲涉嫌殺人而被通緝,嗣後自行投案。警詢中,甲自承有持刀殺死乙。經起訴後,審判中,甲主張於警詢中之自白,係為警察丙刑求所致,並聲請傳訊證人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負責詢問之警察丙如已證述其未刑求取供,法院即得駁回甲傳訊證人丁之聲請 (B) 甲於審判外向丙所為之陳述,係屬傳聞,有傳聞法則之適用 (C) 甲之自白得否作為認定其殺人之依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 (D) 法院不得逕以甲在偵查中未爭執,遲至審理中始主張刑求,即認其刑求之抗辯不足採信 正解:D 第 32 題 下列何種情形,檢察官不得逕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A) 被害人16 歲,其法定代理人為被告 (B) 得為告訴之人心神喪失,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C) 被害人死亡,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D) 得為告訴之人失蹤,無法於告訴期間內尋獲,且無其他得為告訴之人 正解:A 第 33 題 甲向A、B、C 三人丟擲手榴彈,造成A 死亡,B 受重傷,C 受輕傷。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最為正確? (A) A 之父母得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B) 檢察官以甲對A 犯殺人罪及對B 犯重傷害罪起訴後,C 不得再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C) 法院以甲犯殺人罪及重傷害罪為想像競合之有罪確定判決後,C 仍得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D) 若案發於郊外,無人知曉,B 於七個月後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應以告訴期間完成為由,為不起訴處分 正解:A 第 34 題 甲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 年,復經依職權送請再議,由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處分駁回再議確定,嗣後,檢察官擬就同一案件起訴甲犯公共危險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 檢察官依被害人聲請或依職權,得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B) 如甲於緩起訴前,曾犯他罪,在緩起訴期間內經法院判決拘役59 日,構成撤銷緩起訴處分之事由 (C) 檢察官在緩起訴期滿後,因甲另犯過失致死罪經起訴,故撤銷緩起訴處分 (D) 檢察官曾命甲分4 期,每期向公庫支付1 萬元,甲僅支付1 期即不交,檢察官在緩起訴期間內欲起訴甲,應先撤銷緩起訴處分 正解:D 第 35 題 檢察官認定甲以脅迫使人施用安非他命,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 條第2 項以脅迫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第一審於辯論終結後,合議庭評議時,始一致認定甲實係轉讓安非他命予他人施用,雖未曾向甲諭知變更起訴法條,仍改論處藥事法第83 條第1 項轉讓禁藥罪。檢察官以甲既經認無公訴意旨所指脅迫使人施用安非他命之行為,第一審未為無罪諭知,自屬違法,提起上訴,第二審向甲告知其除起訴書所載罪嫌,併涉藥事法第83 條第1 項轉讓禁藥罪,審理後,亦認甲確有轉讓禁藥之犯行,則第二審應如何處理? (A) 以第一審係適用法定刑較輕之法條論罪,於甲並無不利為由,駁回上訴 (B) 第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俱無不當或違法,上訴為無理由,駁回上訴 (C) 第一審未諭知變更起訴法條為藥事法第83 條第1 項為不當,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原審更為判決 (D) 原判決撤銷,仍論處轉讓禁藥罪刑;併就公訴意旨所指脅迫行為,另為無罪之諭知 正解:B 第 36 題 甲因竊盜案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於收受判決翌日狂颱橫掃臺灣,甲居住的山區因大片土石流沖刷並且對外橋樑沖毀,道路無法通行,亦無法與外界聯絡,於第15 日始搶通對外往來通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應在搶通對外往來通道的5 日內,以書狀向原審法院聲請回復原狀,同時於書狀中表明提出上訴 (B) 甲應在搶通對外往來通道的5 日內,向原審法院聲請回復原狀。待法院准予回復原狀後,再於5 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 (C) 甲應在搶通對外往來通道的5 日內,向原審法院聲請回復原狀。待法院准予回復原狀後,再於10 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 (D) 甲應在搶通對外往來通道的10 日內,向原審法院聲請回復原狀。待法院准予回復原狀後,再於10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 正解:A 第 37 題 檢察官甲偵辦現行犯乙竊盜案件,因乙堅不透露自己姓名及共犯之情形,甲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向法院聲請羈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被告姓名不明,主體不明,法院應駁回羈押之聲請 (B) 乙堅不透露真實姓名,應於查出真實姓名後,始得聲請羈押 (C) 乙姓名不明,應派警跟蹤以防逃亡,但不得聲請羈押 (D) 乙為現行犯,縱姓名不明,仍可記載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五官、身高、體重)並照相後聲請羈押 正解:D 第 38 題 下列何種情形,被告得委任代理人到場? (A) 起訴罪名為告訴乃論之罪 (B) 管轄錯誤 (C) 起訴罪名為公然侮辱罪 (D) 對被告無審判權 正解:C 第 39 題 甲委任律師為自訴人代理人,自訴乙犯誹謗罪嫌,法院審理時,甲希望由其女兒丙擔任輔佐人,陪伴其出席並代其陳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已委任律師為自訴人代理人,故不得再有輔佐人到庭陳述意見 (B) 丙應以書狀向法院聲請要擔任甲的輔佐人,待法院裁定許可,丙始得擔任甲的輔佐人 (C) 輔佐人是為加強被告的訴訟防禦能力而存在,甲是自訴人,故不得有輔佐人到庭陳述意見 (D) 丙可於審判期日當庭以言詞陳明為甲之輔佐人,即可為甲之輔佐人而到庭陳述意見 正解:D 第 40 題 關於鑑定程序,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 鑑定人僅得由檢察官,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或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 (B) 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關之機關、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而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於鑑定前具結者,所出具書面鑑定報告,不具證據能力 (C) 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採取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尿液、毛髮或指紋,應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 (D)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對於經拘提或逮捕到案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得違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意思,採取其身體內之血液 正解:C 第 41 題 甲是總統乙的親信,任職於總統府,因涉嫌收受廠商丙不法報酬,經檢察官偵辦追查後,發現總統乙曾指示行政院相關部會執行工程採購時給予廠商丙方便,並有可疑資金流向總統家人海外帳戶。下列敘述,何者與釋字第627 號解釋之意旨相符? (A) 原則上,檢察官得以總統乙為被告,開始實施偵查 (B) 必要時,檢察官得對總統乙之身體進行搜索,惟應先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深庭長為審判長之法官5 人所組成之特別合議庭聲請取得搜索票後,始得為之 (C) 必要時,檢察官得搜索總統乙之辦公處所,惟應先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深庭長為審判長之法官5 人所組成之特別合議庭聲請取得搜索票後,始得為之 (D) 必要時,檢察官得傳喚總統乙實施訊問,乙無正當理由拒絕訊問時,得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深庭長為審判長之法官5 人所組成之特別合議庭聲請取得拘票後,予以拘提 正解:C 第 42 題 甲因與鄰居乙不睦,涉嫌持棍棒毆打乙,乙向檢察官提出告訴,並經偵查後,檢察官認應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乃命甲向某基金會提供義務勞務,緩起訴處分期間為2 年,乙聲請再議,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認再議無理由而駁回再議。嗣因甲未履行義務勞務,經檢察官合法撤銷緩起訴處分,甲亦未在期間內聲請再議而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在提起告訴前,乙得直接提起自訴 (B) 提起告訴後,在檢察官依職權為緩起訴處分前,乙得提起自訴 (C) 乙得在緩起訴處分期間對甲提起自訴 (D) 檢察官依法撤銷緩起訴處分,甲未聲請再議確定後,在起訴之前,乙得提起自訴 正解:C 第 43 題 有關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準備程序」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院應可確認起訴效力所及範圍及適用法條 (B) 法院可命檢察官提出證物及相關證據文書 (C) 法院認定無證據能力者,該項證據不能於審判期日主張 (D) 法院依法適用簡式審判程序者,傳聞證據不得於審判期日作為證據 正解:D 第 44 題 被告甲路過車禍現場,見被害人倒臥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身旁掉落手提包一只,竟趁四下無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取走該只手提包逃離現場。檢察官偵查終結,以被告甲涉嫌竊盜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結果,雖肯認上開基本犯罪事實,惟認定被告甲僅該當於刑法第337 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00 條之規定,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改諭知被告甲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是否合法? (A) 不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兩者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不同,故法院不得變更起訴法條 (B) 不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兩者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雖相同,但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不具共通性,故法院不得變更起訴法條 (C) 合法。本案中所謂之竊盜罪與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基本之侵害性社會事實相同,且具有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的共通性,故法院得變更起訴法條 (D) 合法。本案中之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之法定刑輕於竊盜罪,並非不利於被告,故法院得變更起訴法條 正解:C 第 45 題 下列關於證據法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認定刑事訴訟法第294 條第1、2 項所定被告心神喪失、因疾病不能到庭之事由,不必經嚴格證明 (B) 依簡式審判程序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應經嚴格證明 (C) 關於刑法第222 條第1 項第2 款之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強制性交罪,認定被害人係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應經嚴格證明 (D) 認定被告有羈押原因及羈押必要,不必經嚴格證明 正解:B 第 46 題 律師法第29 條規定,律師不得有足以損及其名譽或信用之行為。下列何者情形並不牴觸該規定? (A) 律師任由其受僱事務員撰寫告訴狀,亦未親自審核其內容,即由當事人持以提出告訴 (B) 律師因疏忽未申報執行業務所得,但無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行為 (C) 律師就未親見之事實為見證之簽署 (D) 律師未查明當事人之真實身分,即對內容繕打完成、當事人欄空白之合約書為「鑑證」 正解:B 第 47 題 甲律師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後,因拒繳常年會費數年,公會理事會決議令其退會,甲被退會後仍繼續接受多人委託,於轄區執行律師業務。試問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 不違反,因強制入會及強制繳交會費違憲 (B) 違反,因律師屬自律自治,應加入公會且受公會章程之拘束,包括繳交會費 (C) 不違反,因一旦被令退會,即非公會成員,自可不受律師倫理規範之拘束 (D) 不違反,甲仍具有律師資格 正解:B 第 48 題 下列有關律師與委託案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何者違反律師之倫理規範? (A) 為使當事人掌握狀況,律師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 (B)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代領、代收之財物,應即時交付委任人 (C) 為讓當事人安心,律師就受任事件,可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D) 在符合當事人之利益下,就案件有和解可能時,律師宜協力促成之 正解:C 第 49 題 下列何種情形,可不受法官在任職期間禁止從事政治活動之限制? (A) 為特定政黨候選人之造勢晚會站台 (B) 成為特定政黨成員 (C) 小額捐款與特定政黨或政治團體 (D) 知其配偶以其法官之名義為特定候選人募款而不反對 正解:C 第 50 題 下列四種律師行為,何者並未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 (A) 家事事件調解可望成立,且符合當事人利益及法律正義,律師在調解程序中卻予以阻撓而希望進入訴訟程序 (B) 律師知悉其他律師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但並未向該律師所屬律師公會報告或檢舉 (C) 律師接受委任之後,才發現手上案件太多,便挑選幾件自己不想辦的案件去終止委任 (D) 受任律師向當事人表示「這個案件沒問題,我保證一定會勝訴」 正解:B 第 51 題 檢察官甲與乙結婚後,仍持續與多名女子交往並同居。甲是否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A) 只要乙不提出告訴,即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B) 不論乙是否提出告訴,均屬檢察官私德領域,甲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C) 檢察官言行應端莊謹慎,甲與他人同居只要未損及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即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D) 檢察官言行應端莊謹慎,維護司法形象,即使乙默許,甲仍違反檢察官倫理 正解:D 第 52 題 法官依法得兼任下列何種職務或業務? (A)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B) 國公營事業公股董監事 (C) 行政機關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 (D) 律師 正解:C 第 53 題 下列檢察官之行為,何者未違反檢察官倫理? (A) 甲檢察官在進行被害人屍體相驗後,接受被害人家屬邀宴 (B) 乙檢察官在某次總統選舉,為某一總統候選人站台演講,批評司法已死 (C) 丙檢察官將其積蓄所得新臺幣七百萬元,購買宜蘭市房屋二戶,於一年後,因行情起漲,隨即售出得利 (D) 丁檢察官於某次參觀預售屋時,向銷售員表明自己為檢察官,藉此取得低於一般交易行情二成之購屋價格 正解:C 第 54 題 為確保律師、法官與檢察官的專業性,對於其兼職有一定之限制,下列關於其兼職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檢察官在不影響職務範圍內可兼任私立學校之董事 (B) 法官可管理自己與家庭成員之財產,並購買公債進行投資 (C) 律師只要不親自經營,但可為理財目的投資舞廳,成為股東 (D) 律師可經由選舉擔任地方民選縣市首長後,仍可同時繼續執行律師業務 正解:B 第 55 題 甲律師擔任某上市公司之法律顧問,在會議討論時,甲得知該公司增資發行股票後之資金用途會被挪用而有背信及侵占之犯行,對公司股東將造成嚴重之利益損害。甲覺得不妥,極力反對。事後調查局約談甲時,甲是否一定要告訴調查局開會之情況? (A) 甲對其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不可以洩露開會之情形 (B) 該案只涉及財產之權益,不涉及身體的傷害,因此甲不得洩露 (C) 該案件屬於律師倫理規範第33 條第2 款保密義務例外情形,因此甲一定要向調查局說明該案件之內容 (D) 該案件係屬於律師倫理規範第33 條第2 款保密義務例外情形,但是甲可以選擇說明或不說明 正解:D 第 56 題 關於律師不得從事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律師不得就尚未終結之訴訟案件直接或間接受讓系爭標的物 (B) 律師原則上不得就其所經辦案件之標的中獲取財產利益 (C) 律師原則上不得兼營商業 (D) 律師原則上不得兼任公務員 正解:C 第 57 題 當事人張三想要委託陳律師辦理告李四妨害名譽的官司,詳細商談後,陳律師發覺李四是他多年不曾謀面的表弟,在陳律師將此情形告知張三,而張三表示沒關係後,問陳律師基於律師倫理可不可以接任這個案件? (A) 不可以,對造當事人為四親等內血親的案件律師不可以接受委任 (B) 只要最近五年沒有往來就可以,否則就不可以 (C) 如果表兄弟的關係不會影響陳律師的獨立專業判斷就可以,若有影響就不可以 (D) 一定可以,法律只限制對造當事人為配偶及二親等內血親的案件,律師才不能接受委任,表兄弟的案件不受限制 正解:C 第 58 題 下列關於律師後酬之約定,何者不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之規定? (A) 甲律師在訴訟代理某知名藝人之離婚事件,約定如能進一步取得子女監護權,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B) 乙律師在代理某土地徵收之行政訴訟事件,約定如獲得勝訴判決,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C) 丙律師在某重大金融犯罪事件中,與其辯護之被告約定,如獲得無罪判決,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D) 丁律師在代理某繼承登記訴訟事件,與當事人約定,如獲得勝訴判決,即取得系爭土地十分之二作為後酬 正解:B 第 59 題 下列律師行為,何者沒有違反律師倫理? (A) 受任律師於起訴後至判決時,未曾提供相關書狀及證據與當事人,使當事人沒有充分表示意見之機會 (B) 律師至法院出庭執行律師職務不穿著制服 (C) 律師事務所之受僱律師離職時,勸說事務所之當事人轉委任自己為受任人 (D) 律師於某新聞雜誌上付費刊載自己的姓名、學經歷、事務所地址及連絡方式 正解:D 第 60 題 依法官倫理規範的規定,法官得為下列那個團體募集成員? (A) 多層次傳銷事業 (B) 政黨 (C) 刑事法學會 (D) 立法委員競選後援會二、複選題(第61 題至第70 題,每題3 分,占30 分)說明:所列的五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二個是正確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全部答對者,得3 分;答錯一個選項者,得1.8 分;答錯二個選項者,得0.6 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二個選項(不含二個)者,該題以零分計算。 正解:C 第 61 題 下列何種情形成立湮滅證據罪? (A) 偽造關於他人刑事案件之證據 (B) 變造關於自己刑事案件之證據 (C) 湮滅關於他人民事案件之證據 (D) 教唆他人隱匿關於自己刑事案件之證據與他人共同湮滅關於他人刑事案件之證據 正解:A 第 62 題 關於「客觀處罰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指不法與罪責以外,影響犯罪成立與否的可罰性實體要件 (B) 若客觀處罰條件有所欠缺,應為無罪判決 (C) 行為人於行為時,必須認識客觀處罰條件的存在 (D) 客觀處罰條件亦屬構成要件要素刑法第238 條詐術締結婚姻罪,所定「致其無效或得撤銷之裁判確定」,為客觀處罰條件 正解:C 第 63 題 甲無故侵入A 所有之倉庫,以之為居所長達12 年。A 知悉後要求甲離開,仍不退去,A 乃提起告訴,甲抗辯侵入住居罪為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時效為10 年,追訴時效已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追訴時效已完成,不得再為追訴 (B) 追訴時效已完成,不得再為告訴 (C) 追訴時效尚未開始,並無完成問題 (D) 因無停止事由,期間已超過10 年,故時效應已完成行為尚未終了前,並無停止時效的問題 正解:C 第 64 題 某夜在山區甲欲對A 強制性交,勒住A 的脖子,A 用力掙脫後逃跑,跌落山谷死亡。甲在山谷下找到A 之屍體後,仍然對A 進行性侵害。甲之行為成立下列何罪? (A) 甲成立刑法第271 條第1 項殺人既遂罪 (B) 甲成立刑法第247 條第1 項污辱屍體罪 (C) 甲成立刑法第221 條第1 項強制性交既遂罪 (D) 甲成立刑法第226 條第1 項強制性交因而致被害人於死罪甲成立刑法第226 條之1 強制性交與殺人罪之結合犯 正解:B 第 65 題 關於背信罪與詐欺罪、侵占罪之論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背信與侵占罪性質為身分犯 (B) 背信與詐欺罪之成立,以行為致生損害於他人之財產或利益為結果要素 (C) 背信與侵占罪之成立,以行為人僅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為限 (D) 利用受委任處理事務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委任人交付財物,應成立背信罪與詐欺罪,兩罪數罪併罰利用受委任處理事務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所持有委任人之物侵占入己,應成立背信罪與侵占罪,兩罪數罪併罰 正解:A 第 66 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刑法偽造文書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第210 條偽造私文書罪,乃處罰「有形偽造」,亦即無製作權者以他人名義作成文書,至於文書內容是否真實,並非所問 (B) 第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罪,乃處罰「無形偽造」,亦即所登載之內容不實,且製作人與名義人不符 (C) 畢業證書遺失,自行偽造一張畢業證書,只要內容是真實且與原來證書一模一樣,並不成立犯罪 (D) 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必須一經申報,公務員即有登載之義務,始成立本罪。如果公務員尚有實質審查之義務,並於審查後方為一定之記載,則不成立本罪公務員不確定所登載於公文書之內容是否真實,也未加以求證就予以登載,成立第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正解:A 第 67 題 甲因涉犯偽造乙名義之契約書,經警移送地檢署偵辦,分由檢察官丙偵查。丙檢察官乃指揮檢察事務官丁詢問被告甲與證人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丁於詢問被告甲後,得命甲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如認有羈押之原因,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之 (B) 丙指示丁於詢問證人乙時應命其具結,丁乃令乙具結陳述,並記明係受丙之指示而為,其詢問筆錄已轉化為檢察官之訊問筆錄 (C) 丁依丙之指示詢問乙已具結之陳述,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第2 項規定認定其證據能力 (D) 現行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丁於詢問證人乙時,應告以乙得為第180 條一定親屬關係之拒絕證言現行刑事訴訟法並無明文規定丁於詢問證人乙時,應告以乙得為第181 條免於自陷入罪之拒絕證言 正解:D 第 68 題 檢察官起訴會首甲冒用會員乙之名義,填寫標單冒標會款,致活會會員丙、丁、戊、己、庚等5 人,誤以為是乙得標,而各繳交會款新臺幣1 萬元與甲,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與詐欺取財等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發現丙是死會會員,對該部分犯罪事實為一部撤回,法院就丙部分毋庸審判 (B)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發現丙是死會會員,對該部分犯罪事實為一部撤回,法院就丙部分仍應審判 (C)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應為實體判決 (D)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應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如未判決,應由法院依法補充判決 正解:B 第 69 題 甲乙夫妻感情不和,乙女乃結識丙男,進而同居生女,嗣甲找到乙、丙同居處,憤而同時同地一棒毆打乙、丙成傷。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委任律師為代理人自訴丙犯相姦罪嫌 (B) 丙得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告訴甲傷害丙,其效力及於甲傷害乙 (C) 甲得向檢察官告訴乙犯通姦罪嫌,其效力及於丙犯相姦罪嫌 (D) 丙自訴甲犯傷害罪嫌,經法院判決甲無罪確定後,乙得再自訴甲犯傷害罪嫌丙自訴甲犯傷害罪嫌,經法院判決甲罪刑確定後,乙得再自訴甲犯傷害罪嫌 正解:A 第 70 題 住在臺中市的甲,涉嫌在新北市某處非法製造槍、彈,經臺北地檢署A 檢察官於9 月9 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押於臺北看守所),10 月7 日臺東地檢署B 檢察官將被告甲借提前往臺東執行他案(殺人案),A 檢察官於10 月8 日偵查終結,向臺北地方法院起訴甲犯製造槍彈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新北地方法院對甲非法製造槍、彈之犯罪,有管轄權 (B) 臺中地方法院對甲非法製造槍、彈之犯罪,有管轄權 (C) 臺北地方法院對甲非法製造槍、彈之犯罪,有管轄權 (D) 臺北地方法院對檢察官之起訴,應諭知管轄錯誤判決並移送於有管轄權的法院臺北地方法院對檢察官之起訴,得經臺中地方法院之同意,以裁定移送於臺中地方法院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與當年公告答案;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