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06 年民法物權編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and-administration/106-%E6%B0%91%E6%B3%95%E7%89%A9%E6%AC%8A%E7%B7%A8%E6%A6%82%E8%A6%81 第 1 題 甲、乙締結甲所有A 地的買賣契約後,甲於辦理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先將A 地 交付予乙,乙旋即將該地出售予丙並交由丙使用。其後,因乙未依約支付價金,甲 乃解除與乙間就A 地之買賣契約,並請求丙返還A 地予甲。試附理由說明:甲之主 張是否有理?(25 分) 第 2 題 甲、乙、丙共有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得乙、丙之同意,擅自利用A 地 一隅(未超過A 地總面積之三分之一)建造簡易倉庫並自行使用。試附理由說明: 乙、丙得否請求甲拆除該倉庫並不得再擅自利用?(25 分) 第 3 題 甲以其所有之A 地供乙設定抵押權後,將A 地無償供丙使用,丙復將A 地出租予丁。 甲知丙出租A 地予丁一事後,並未表示異議。嗣因A 地所擔保之債權未獲清償,乙 乃向法院聲請扣押A 地,同時並聲請法院除去A 地上之丁的承租權。丁主張其並非 自甲承租A 地,與民法第866 條之規定不符。試附理由說明:乙、丁之主張,何者 有理?(25 分) 第 4 題 甲於乙所有之A 地設定應支付對價之地上權,但二人就約定之地租並未辦理登記。 試附理由說明:丙自乙受讓甲之地上權尚存續之A 地後,丙得否請求甲支付地租? (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