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113 年民法物權編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and-administration/113-%E6%B0%91%E6%B3%95%E7%89%A9%E6%AC%8A%E7%B7%A8%E6%A6%82%E8%A6%81 第 1 題 請解釋不動產物權變動之登記生效要件與登記處分要件之意義,以及民 法物權編中之具體規定。(30 分) 第 2 題 乙丙丁繼承家族祖先開墾的A 地已有多年,A 地上早年興建之祖厝被乙 拆除後,自行興建一棟兩層樓的建物,乙居住其內,已有十餘年。拆除 興建等行為,乙從未徵得他人同意,但丙丁亦未曾表達異議。其後,甲 受丁之贈與1/200 之A 地成為土地共有人,甲認為乙以其所有之建物長 期占有、使用A 地無法律上之理由,依據民法第767 條請求拆屋還地。 乙則認為拆除祖厝建自宅之合法性,來自共有人間默示分管契約,甲應 受拘束。請附理由說明甲乙何者有理。(40 分) 第 3 題 甲有一宗土地並於其上自建違建A 屋一棟。甲於民國75 年1 月1 日向 乙借款1,000 萬元,約定於87 年1 月1 日清償,並以其土地為乙設定抵 押權。甲屆期未清償借款,乙遂於107 年1 月1 日向法院聲請拍賣甲之 土地。甲以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為由抗辯,主張法院不得實行抵押物之 拍賣,更進一步表示若土地被拍賣,他要以建物所有人的身分,行使優 先承買權,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30 分) 第 4 題 甲於民國112 年2 月1 日以其A 地為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乙對甲之借 款債權,設甲於同年8 月1 日在A 地上興建B 屋一棟,則乙嗣後實行抵 押權時,其所得拍賣之標的物,以及所得優先受償之範圍為何?(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