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高普考/地特) 93 年民法物權編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and-administration/93-%E6%B0%91%E6%B3%95%E7%89%A9%E6%AC%8A%E7%B7%A8%E6%A6%82%E8%A6%81 第 1 題 請解釋下列名詞,並舉例加以說明:(25 分) 準占有 準共有 第 2 題 何謂間接占有?占有物遭侵奪後,間接占有人得否行使占有人之己力防禦權,請附 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 3 題 甲之機車遭乙竊走,乙隨後將之賣與開設中古車行專門收受贓車之丙並交付之,甲 於遭竊後二年內在丙車行發現該車,問甲對丙有何權利可主張?(25 分) 第 4 題 何謂不動產物權之設權登記及宣示登記?請就民法物權編之規定舉例說明其內容? (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