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 96 年土地稅法規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and-agent/96-land-tax-law 第 1 題 林先生於台北市文山區及松山區分別有土地50 平方公尺及10 平方公尺,目前均供住 宅使用,其民國95 年之公告地價分別為每平方公尺7 萬元及21 萬元,地價合計並未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若二筆皆適用一般土地之稅率,當年度其應繳多少地價稅?另假 設其中有一筆選擇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優惠稅率,則選擇何者為自用住宅用地較能節 稅?又此種情況下,其應繳多少地價稅?(25 分) 第 2 題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請問審核土地漲價總數額申報移轉現值之標準為何? (25 分) 第 3 題 依據房屋稅條例之規定,何者須繳納房屋稅?王伯伯擁有一棟做為住家使用的違章建 築房屋,請問其是否該繳納房屋稅?若其應繳納房屋稅,可否以房屋稅收據,主張其 為合法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人?(25 分) 第 4 題 某甲為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95 年4 月死亡,其遺有雙 親、配偶以及15 歲與18 歲的子女。請問依法其遺產總值不超過多少元,可不用繳納 遺產稅?(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