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103 年綜合法學一-刑法刑訴法律倫理考古題(共 70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awyer/103-comprehensive-law-1-criminal 第 1 題 甲欲槍殺A,槍法不準誤射A 身旁的B,B 因槍傷而死亡。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行為學說上稱為客體錯誤 (B) 甲之行為學說上稱為因果流程錯誤 (C) 甲之行為應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的想像競合 (D) 甲之行為應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的數罪併罰 正解:C 第 2 題 甲購得改造之手槍一把,為試手槍之功能,朝路過之機車騎士開槍,擊中A 胸部,A 中槍送醫不治死亡,就甲射擊路人之試槍行為(持有改造手槍部分除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對於改造手槍之性能未有確信,試槍行為雖難認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但仍有殺人之間接故意,甲試槍行為與A 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應論以殺人既遂罪 (B) 甲對於改造手槍之性能雖未有確信,而試槍行為造成路人死亡,已在其能預見範圍,惟射中A 並導致A 死亡,純係偶然事件,甲試槍行為與A 之死亡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故應論以殺人未遂罪 (C) 甲對於改造手槍之性能未有確信,試槍行為並非意在殺人,所為致A 死亡,係偶然事件,因有相當因果關係,故應論以過失致死罪 (D) 甲射擊路人之試槍行為,未具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亦未具有傷害之故意,所為致A 死亡,不構成任何犯罪 正解:A 第 3 題 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我國刑法處罰? (A) 菲律賓人在我國犯竊盜罪 (B) 柬埔寨人在公海上運送毒品 (C) 日本人在我國籍飛機上毆打日本人成傷 (D) 美國人在法國詐欺我國人 正解:D 第 4 題 甲意圖殺害A,教唆乙代其購買行兇用之刀械,乙購得刀械交予甲,甲前往犯罪地途中,為警查獲。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論以預備殺人罪,乙無罪 (B) 甲論以預備殺人罪,乙論以幫助殺人罪 (C) 甲論以預備殺人罪,乙成立幫助預備殺人罪 (D) 甲、乙二人論以共同預備殺人罪 正解:A 第 5 題 甲見乙受飆車族追打,倉惶逃命,為救其脫離危險,乃將乙拖入暗巷內隱蔽,乙因而腳部挫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救乙之行為,雖乙受傷,係屬正當防衛之行為,不罰 (B) 甲救乙之行為,雖乙受傷,但係屬於緊急避難之行為,不罰 (C) 甲救乙之行為,雖乙受傷,乃屬超法規阻卻事由之行為,不罰 (D) 甲救乙之行為,因有造成乙受傷,故仍應承擔傷害罪責 正解:B 第 6 題 關於累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竊盜罪受三月有期徒刑宣告之人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第二天,又犯竊盜罪,應加重其本刑至二分之一 (B) 受三月有期徒刑宣告並宣告緩刑一年者,於緩刑期滿後第二天,又犯竊盜罪,應加重其本刑至二分之一 (C) 受假釋之人,於假釋後第二天,又犯竊盜罪,應加重其宣告刑二分之一 (D) 因竊盜罪受刑之執行後假釋,於假釋期滿後第二天,又犯竊盜罪,若宣告強制工作,應加重強制工作期間至二分之一 正解:A 第 7 題 關於刑法第91 條之1 強制治療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犯強制性交罪之犯罪人,於裁判前應經精神鑑定,如有施以治療之必要,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 (B) 犯強制性交罪之犯罪人,於徒刑執行期滿前,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危險,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 (C) 犯強制性交罪之犯罪人,其強制治療期間為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逾3 年 (D) 犯強制性交罪之犯罪人,其強制治療期間為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但最長不得逾3 年 正解:B 第 8 題 對於無期徒刑假釋後滿20 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其未執行之刑,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B) 嗣後如於5 年以內故意再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不能宣告緩刑 (C) 如於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D) 假釋中另受刑之執行者,其期間不算入假釋期內 正解:A 第 9 題 計程車司機甲,平日於座車內經常放置匕首一把,以備犯案時之用。某日,載女乘客A 前往郊區,見A 女頗具姿色,乃頓生淫念,取出匕首威脅A 女與其性交得逞,甲犯強制性交罪而同時該當於刑法第222 條所定之加重事由有「攜帶兇器犯之者」與「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兩款,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上述兩款為數罪之實質競合 (B) 上述兩款為接續犯 (C) 上述兩款為想像競合犯 (D) 強制性交行為僅為一個,祇成立一個加重強制性交罪 正解:D 第 10 題 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本罪為純正身分犯,行為主體需具有公務員身分 (B)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之圖私人不法利益行為,始可該當本罪 (C) 本罪違背法令之行為,需與行為人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之結果具備因果關係,始能成罪 (D) 本罪獲得不法利益之人,以自然人為限 正解:D 第 11 題 甲與A 發生口角,乘A 離開後,放火燒燬A 用來放置耕作器具的木造農舍。問甲該當何罪? (A) 刑法第173 條第1 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處所或交通工具罪 (B) 刑法第174 條第1 項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處所或交通工具罪 (C) 一行為觸犯刑法第173 條第1 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處所或交通工具罪與第353 條毀損他人建築物罪,想像競合 (D) 一行為觸犯刑法第174 條第1 項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處所或交通工具罪與第353 條毀損他人建築物罪,想像競合 正解:B 第 12 題 警察查獲甲所開設之職業賭場,當場於賭桌上扣得麻將4 副,抽頭金4 千元,以及賭客A、B、C、D 之賭資共計1 萬元。甲經起訴後,法官認定甲觸犯刑法第268 條意圖營利而聚眾賭博罪。下列關於本案沒收之裁判,何者錯誤? (A) 應沒收賭博場所 (B) 應沒收麻將4 副 (C) 應沒收抽頭金4 千元 (D) 應沒收賭資1 萬元 正解:A 第 13 題 對尊親屬犯罪,法定刑有加重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之? (A) 誣告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 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 (C) 侵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墳墓罪 (D) 侮辱、誹謗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正解:D 第 14 題 甲引燃汽油,燒燬A、B、C 三棟房屋。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 一行為觸犯三個放火罪,想像競合 (B) 一行為觸犯三個放火罪,法條競合 (C) 一行為觸犯一個放火罪,包括一罪 (D) 一行為觸犯一個放火罪,單純一罪 正解:D 第 15 題 甲拿開山刀逼迫A 將身上的錢交出,A 無法抗拒,僅交出2 千元,甲改變心意而將A 殺死。對於甲的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構成刑法第332 條第1 項強盜殺人罪 (B) 構成刑法第328 條普通強盜罪與第271 條殺人罪,數罪併罰 (C) 構成刑法第330 條加重強盜罪與第271 條殺人罪,數罪併罰 (D) 構成刑法第328 條第3 項強盜致死罪 正解:A 第 16 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刑法第332 條強盜結合犯的結合類型? (A) 放火者 (B) 故意重傷者 (C) 強制猥褻者 (D) 擄人勒贖者 正解:C 第 17 題 甲欲殺A,因天色昏暗,誤B 為A(A 不在現場)而射擊,B 中槍,但未死亡。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A) 殺人未遂罪與過失傷害罪之想像競合犯 (B) 殺人未遂罪與故意傷害罪之想像競合犯 (C) 殺人未遂罪與過失傷害罪之數罪併罰 (D) 殺人未遂罪 正解:D 第 18 題 甲於某家餐廳用餐後,離開時發現天降大雨,於是私取傘架中A 所有之雨傘一把,打算稍後再將傘返還。有關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並不具備竊盜之故意 (B) 甲之行為並非一竊取行為 (C) 甲已有竊取行為,但僅屬未遂 (D) 甲欠缺不法所有之意圖 正解:D 第 19 題 甲駕車打瞌睡,追撞A 所駕機車,致A 受傷,倒地不起,急需救助。甲肇事逃逸時,託乙代為善後。其後乙卻將肇事車輛開往修車廠,交由不知情之B 修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及有義務遺棄罪;乙成立湮滅證據罪 (B) 甲成立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及無義務遺棄罪;乙成立藏匿人犯罪 (C) 甲成立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乙成立湮滅證據罪 (D) 甲成立肇事逃逸罪及有義務遺棄罪;乙成立湮滅證據罪 正解:A 第 20 題 甲見六歲女童在公園內玩耍,乃趨前與之說話,並給予糖果一包後,將之抱在身上坐於公園椅子上。隨後,又將女童裙子掀開將右手伸入女童內褲內,女童並未反抗。在二十公尺外冷眼旁觀的四十歲婦女,乃大聲斥喝:「你要幹什麼?」甲見有人出聲,在驚慌之餘放下女童迅速離開座椅,但婦人仍吆喝路人將甲圍捕送警法辦。甲在警局坦承,原想以手指插入女童性器內,但因被人發現沒有成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依實務見解,甲成立刑法第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 (B) 甲若被處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其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C) 甲在徒刑執行期滿前,於接受治療後,經評估仍有再犯強制性交罪之危險者,得施以強制治療 (D) 甲之行為可另處以刑法第234 條之公然猥褻罪 正解:D 第 21 題 甲擔任議會會長,在議會外餐廳用餐時對市府官員乙,大聲咆哮,高喊「你們都在混,一群王八蛋、一群混蛋!」關於甲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成立侮辱公務員罪 (B) 成立誹謗罪並依刑法第134 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C) 成立強暴侮辱罪 (D) 成立恐嚇取財罪 第 22 題 甲竊取A 之筆記紙一張。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舉止尚非一具有社會重要之行為 (B) 筆記紙一張,尚難謂係一竊盜罪之動產 (C) 甲之行為欠缺實質之違法性 (D) 甲之行為當成立竊盜罪,與一般之竊盜行為無異 正解:C 第 23 題 立法者針對犯罪行為之不法內涵與責任內涵之輕重,於刑法規定相對應的刑罰種類與範圍,此一描述是指以下何者? (A) 宣告刑 (B) 法定刑 (C) 執行刑 (D) 選科刑 正解:B 第 24 題 甲攜帶開山刀,侵入一住宅內,竊得財物一批,該批物品分屬住於其內之夫A 之西裝、妻B 之首飾及子C 之筆電。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出於一個概括故意,在同一地點與同一時間,竊取數件分屬數人所有或持有之物,祇侵害一個財產監督權,應成立一個加重竊盜罪 (B) 甲所取走之數件物品,客觀上無法區辨其所具有之獨立性,故應包括地將其視為一體,不生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的問題 (C) 甲所犯之行為同時具有刑法第321 條加重竊盜罪第1、3 款之情形,應有刑法第55 條想像競合犯之適用 (D) 甲祇成立一個加重竊盜罪,但於判決主文,應將各種加重情形順序揭出,理由欄並應引用加重條款,俾相適應 正解:C 第 25 題 甲、乙共謀綁架A,向其家人勒贖。下手綁架之際,A 奮力反抗,甲心生悔意,盡力阻止乙,卻力有未逮,經路人B、C 協助,A 終免於被綁架。對於甲行為之論斷,何者正確? (A) 甲雖有防果之行為,但結果之不發生,並非其防果行為所致,不能論以擄人勒贖罪之中止未遂 (B) 甲中止之行為僅涉及擄人,對於勒贖部分仍應論未遂,故應論以擄人中止及勒贖未遂之想像競合 (C) 甲因己意中止,並有防果行為,雖結果之不發生,非其防果行為所致,亦適用擄人勒贖罪中止未遂 (D) 甲因己意中止,並有防果行為,其防止之結果,僅在於擄人部分,故應論以剝奪自由罪之中止犯 正解:C 第 26 題 甲竊取A 所有之小客車,並變造引擎或車身號碼後出售他人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成立竊盜罪與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變造為行使所吸收),想像競合 (B) 甲成立竊盜罪與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變造為行使所吸收),數罪併罰 (C) 甲成立加重竊盜罪與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變造為行使所吸收),想像競合 (D) 甲成立加重竊盜罪與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變造為行使所吸收),數罪併罰 正解:B 第 27 題 甲犯竊盜及妨害自由二罪,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對二罪均予以起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檢察官為合併起訴時,法院僅能為合併審判 (B) 檢察官為追加起訴時,法院應為分別審判 (C) 檢察官為分別起訴時,法院僅能為分別審判 (D) 檢察官為分別起訴時,法院仍得為合併審判 正解:D 第 28 題 關於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簽發鑑定留置票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鑑定留置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法官簽名 (B) 對於鑑定留置,依刑事訴訟法第404 條但書、第416 條第1 項之規定,被告得分別情形,提起抗告或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 (C) 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不論期間長短或被告是否經拘提、逮捕到場,均應用鑑定留置票 (D) 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裁定縮短,但不得延長 正解:B 第 29 題 檢察官起訴甲犯竊盜罪,法院判處甲4 年有期徒刑,並諭知沒收甲之犯罪工具螺絲起子及萬能鑰匙,甲不服刑度,乃上訴第二審,檢察官未上訴,若二審法院認為甲亦犯竊盜罪,則其判決不得諭知何種法律效果? (A) 3 年6 月之有期徒刑 (B) 4 年之有期徒刑 (C) 3 年之有期徒刑並宣告3 年之強制工作 (D) 4 年有期徒刑並沒收螺絲起子 正解:C 第 30 題 下列敘述,依實務上之見解,何者錯誤? (A) 關於不變期間之計算,當事人郵遞上訴或抗告等書狀者,應以書狀到達法院之日,為提出於法院之日 (B) 依刑事訴訟法第345 條得為被告利益獨立上訴之被告法定代理人未收到判決書之送達,其上訴期間,自被告收受判決送達之翌日起算 (C) 在法定上訴期間內以書狀聲明上訴,縱未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亦為合法 (D) 住、居所不在法院所在地之羈押中之被告,以郵務送達之方式提出上訴書狀時,無庸加計在途期間 正解:D 第 31 題 甲父自訴其子乙對甲犯強盜罪,經法院為有罪判決,並判處12 年有期徒刑,甲父認為刑度太重,而提出上訴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父為自訴人,不論有利或不利被告,均得提起上訴 (B) 甲父為自訴人,但該上訴係為被告之利益,不得提起上訴 (C) 甲父為乙之直系血親,得為乙之利益提起上訴 (D) 檢察官於自訴案件無獨立上訴權 正解:B 第 32 題 甲經第二審判決論以刑法第271 條第1 項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0 年,第二審判決書於民國102 年1 月5日依址送達,由甲親自收受。至同年2 月10 日,甲始思及此事,具狀向第二審法院表明不服並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於同年2 月28 日將卷證移送最高法院,甲於同年3 月1 日死亡。第三審法院應如何處理? (A) 諭知原判決撤銷,本件公訴不受理 (B) 上訴不合法,諭知上訴駁回 (C) 諭知原判決撤銷,發回第二審法院 (D) 以被告已死亡為由,逕行簽結 正解:B 第 33 題 甲、乙對A 招搖擺闊深感厭惡,某日兩人侵入A 宅行竊,然過程中發現A 有婚外情即私自拍下「慾照」,稍後並於網路上發文刊登照片。若A 自行蒐證到法院提起自訴:「甲侵入住宅。」,則法院審判範圍,包括: (A) 甲之竊盜行為 (B) 甲之妨害風化行為 (C) 乙之妨害秘密行為 (D) 乙之侵入住宅行為 正解:A 第 34 題 檢察官以被告甲涉嫌殺害甫生產後之嬰兒,構成刑法第274 條生母殺嬰罪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行準備程序時,被告甲就被訴事實,承認於分娩後基於羞愧之心,當場殺害剛出生的嬰兒,惟同時主張其於行為時,因長期受精神疾病的困擾,致不能辨識自己行為違法,無責任能力。本例情形,法院得否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之規定,踐行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辯護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A) 得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因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外之案件,且被告已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B) 得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因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外之案件,被告已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且法院已踐行法定之告知及聽取程序 (C) 不得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因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D) 不得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本案被告所犯雖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外之案件,惟因被告主張阻卻責任事由之抗辯,並非為有罪之陳述 正解:D 第 35 題 刑事案件第一審通常審理程序,包括以下各項階段 (A)被告之權利告知 (B)被告人別訊問 (C)就被訴事實訊問被告 (D)被告言詞辯論 ⑤被告自白筆錄之調查。試問若依階段程序先後排列,以下順序說明,何者正確? (A) ⑤ (D) ⑤ (C) ⑤ (A) ⑤ 正解:D 第 36 題 共同被告甲、乙二人經檢察官以涉嫌共同竊盜罪提起公訴。被告甲於偵查及審判中均供稱乙是主謀且侵入被害人家中行竊,自己僅在外負責把風;乙於偵查及審判中則始終堅稱自己並未涉案。法院倘要以被告甲審判中之陳述作為共同被告乙不利之證據使用時,是否應以裁定將甲與乙之調查證據程序分離? (A) 應裁定分離。因共同被告甲與乙之利害相反,應使甲以證人地位,命其具結而賦予被告乙對其有行使反對詰問之機會 (B) 應裁定分離。因共同被告甲、乙之竊盜係屬被告不同之二案件,本即應分離程序 (C) 不應裁定分離。因共同被告甲對於乙之案件而言,仍具被告身分,應保護其接受辯護人援助及保持緘默之權利 (D) 不應裁定分離。因甲與乙具共同被告之關係,未經檢察官同意,法院不應逕行裁定分離 正解:A 第 37 題 甲涉嫌傷害未成年之乙致死,乙有父母及成年之姐姐共三人,檢察官相驗後,指定乙之姐姐為代行告訴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檢察官應指定乙之父或母為代行告訴人,始為合法 (B) 檢察官依職權,非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得指定任何利害關係人為代行告訴人 (C) 乙之姐姐之告訴,不應與乙生前之意思相反 (D) 乙之姐姐受指定後之代行告訴是否合法,並不影響檢察官之偵查起訴 正解:D 第 38 題 被告甲涉嫌與友人乙共飲啤酒,置自己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狀態下,駕駛自小客車載送友人乙返家途中,為警攔檢查獲。甲冒用乙之身分證件應訊,警察及檢察官訊問後均未發覺,偵查終結,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經判決有罪確定後始發現甲冒名之情形。依實務見解,對於此項冒名之有罪確定判決應如何救濟? (A) 得以裁定方式更正 (B) 應依非常上訴糾正違法判決 (C) 應依再審糾正錯誤判決 (D) 應由乙提起上訴,糾正錯誤判決 正解:A 第 39 題 甲侵入乙家竊取乙所有之金、銀碗各一只,乙事後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因乙未發覺金碗被竊,檢察官偵辦甲犯刑法第321 條第1 項第1 款之銀碗加重竊盜罪,嗣後因甲與乙和解,檢察官要求甲返還銀碗,並捐款3 萬元予公益機構後,對甲為二年之緩起訴處分。一年後,乙才發現金碗也被竊。對於乙之訴訟上權利,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 本案之緩起訴處分業已實質確定 (B) 乙向檢察官提出金碗部分之告訴,檢察官偵查後得就金碗竊盜部分逕行起訴 (C) 若甲拒絕返還金碗,檢察官得依職權撤銷甲之緩起訴處分 (D) 若乙於檢察官作成緩起訴處分三年後才發現金碗被竊,檢察官不得再行起訴,並無例外 正解:B 第 40 題 檢察官起訴甲涉嫌與乙共同強盜財物,於審判中,甲聲請傳喚共犯乙及甲之配偶丙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 乙於行交互詰問前,即表示其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1 條之規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B) 丙於行交互詰問前,即表示其現為甲之配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0 條第1 項第1 款之規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C) 倘乙與甲共同強盜財物已經另案判決有罪確定,乙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1 條之規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D) 乙於行主詰問時,已陳述其如何與甲共同強盜財物情節,其於行反詰問時,則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1 條之規定,拒絕證言,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應予准許 正解:B 第 41 題 甲證人於警察詢問時證稱目擊乙殺人,經記明筆錄,未料於審判中竟證稱未看到被告乙殺人,依實務見解,法院得否採用警詢筆錄認定乙殺人之刑責? (A) 警詢筆錄係傳聞證據,絕對無證據能力,法院不得採用之 (B) 警詢筆錄係傳聞證據,但因在警察前作成,不適用傳聞例外法則,無證據能力,法院不得採用之 (C) 警詢筆錄係傳聞證據,但可考慮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2 傳聞例外之規定,而因筆錄作成時間較接近於案發時間,即屬該條之較具可信性,故法院得採用之 (D) 警詢筆錄係傳聞證據,但可考慮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2 傳聞例外之規定。因其審判外供述在警局中作成,若無任何較具可信性之情況,則該筆錄不符合傳聞例外,法院不得採用之 正解:D 第 42 題 甲於警詢時自白其販賣毒品予乙之犯行,於審判中抗辯其於警詢所為自白,不具證據能力。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 如詢問警員未依刑事訴訟法第100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就詢問經過全程連續錄音,而係於警詢筆錄製作完成後,再由甲照唸警詢筆錄內容予以錄音,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並無例外情形 (B) 如詢問警員告訴甲有關警方已經取得甲、乙以行動電話聯絡購買毒品過程之通訊監察錄音之不實事項,甲因認否認犯行將不利於己而為自白,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並無例外情形 (C) 如詢問警員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00 條之3 有關不得於夜間詢問之規定,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並無例外情形 (D) 如詢問員警對逮捕到案之甲未告知其得選任辯護人,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並無例外情形 正解:B 第 43 題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通緝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 通緝,得以通緝書通知附近或各處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但不得登報 (B) 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對於通緝犯,不問何人,均得逕行拘提或逮捕之 (C) 通緝書,於偵查中由檢察長簽名,審判中由法院院長簽名 (D) 拘提或逮捕通緝犯後,不問通緝機關為何,應立即解送最近之檢察機關 正解:C 第 44 題 被告甲欲傷害身處屋內的乙,乃丟一石頭打破窗戶又打傷乙,經乙對甲提出傷害與毀損的告訴。檢察官對於甲的傷害與毀損二罪,分別向A、B 法院提起公訴。A、B 法院均已為有罪判決確定,繫屬在後的B 法院是在A 法院判決確定後始為判決。檢察總長對B 法院確定判決提起非常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最高法院應撤銷B 法院之確定判決,並自為不受理判決 (B) 最高法院應撤銷B 法院之確定判決,使之不存在即可 (C) 最高法院應撤銷B 法院之確定判決,發回原法院,依法審判 (D) 最高法院應撤銷B 法院之確定判決,並自為免訴判決 正解:D 第 45 題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羈押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羈押之原因消滅時,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無論檢察官或法院,均不得命被告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B)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不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C) 羈押期間已滿未經起訴者,視為撤銷羈押,檢察官應將被告釋放,但於釋放前,仍得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D) 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正解:B 第 46 題 有關法官對於司法案件評論之倫理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官得對尚在法院繫屬中之案件,為公開評論 (B) 法官對於繫屬中之司法案件,如係基於媒體業已報導之資訊而為評論,即不違反法官倫理 (C) 法官應該要求書記官等受其指揮或監督之法院人員,不得就案件公開發表足以影響裁判公正之評論 (D) 法官就自己承辦之案件,不論在訴訟中或訴訟外,對於當事人或其他公眾,均不得表明對案件之觀點,以免影響民眾對法官中立之信賴 正解:C 第 47 題 執業將近二十年的邱律師接到法院依法指定的死刑辯護案件,邱律師覺得自己不喜歡接刑事案件,所以向法院回稱不願意承接指定辯護的案件。試問邱律師可不可以拒絕接案? (A) 律師本來就是自由業,可以選擇要不要接案,所以邱律師拒絕接案是可以的 (B) 律師有義務接任指定辯護的案件,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無故拒絕 (C) 只有執業三年內的新進律師才可以拒絕接受指定辯護案件,邱律師執業近二十年,無論有無正當理由,都要接受委任 (D) 只有民事案件才需要強制接受委任,刑事案件律師只要不想接就可以不接 正解:B 第 48 題 甲律師受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的委任,向民眾追討房產,訴訟進行當中有被告A 擬向財政局提起訴願,問甲得否接受A 的委任? (A) 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分屬不同法院,彼此不相影響,甲可以接受A 的委任 (B)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現在是甲的當事人,訴願案件係以財政局為對造,因此有利益衝突,不得受任 (C) 訴願案件係向臺北市政府訴願會提起,並非向財政局提起,因此沒有利益衝突 (D) 如果當事人只委託訴願程序則可以受任,但行政訴訟就不可以受任 正解:B 第 49 題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認為,絕對不可以把人當成只是手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目的。以下那一種行為最可能違反這個道德主張? (A) 聘請傭人幫忙整理家務 (B) 法官判處被告無期徒刑 (C) 擄人勒贖 (D) 律師向當事人收取律師費 正解:C 第 50 題 王律師初出茅廬,業務不好。某日多年好友張三因返還借款案件欲委託王律師起訴追討,王律師見借據及資金往來資料充分,遂向張三保證官司一定會勝訴。試問王律師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 有,因為律師不能保證官司勝訴 (B) 沒有,因為二人是多年好友,保證勝訴只是隨口說說,不能當真 (C) 沒有,因為這個官司的資料對張三有利,王律師並沒有欺騙張三 (D) 只有執業十年以上的資深律師才可以對案件結果做擔保,王律師才剛當律師,資格不符,所以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正解:A 第 51 題 A 係B 法官之大學同學,A 因案遭提起公訴,乃藉機向B 法官訴苦,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 B 法官得基於同學情誼,為A 草擬辯護狀 (B) B 法官不得為A 提供任何法律上建議 (C) 如B 法官認A 係蒙受不白之冤,得婉轉向承辦法官請求慎重審理 (D) 如B 法官認A 係蒙受不白之冤,得向原承辦檢察官反應 正解:B 第 52 題 當事人如果認為其律師有應受懲戒之情事者,得列舉事實證據,聲請將該律師送請懲戒。請問下列那一個單位,並非當事人得提出聲請的對象? (A) 律師公會 (B) 高等法院 (C) 地方法院 (D) 地方法院檢察署 正解:C 第 53 題 律師接受當事人民事案件之委託後,應對當事人負有忠誠義務,並以當事人之利益為優先考量,下列律師為當事人之利益所為行為,何者違反律師倫理? (A) 律師為使當事人勝訴,勸證人拒絕出庭作證 (B) 律師除聽取當事人之陳述以外,為探究案情,積極搜求證據 (C) 律師在即使當事人有勝訴可能,但考量其中風險,而積極促成和解 (D) 在當事人另因刑事案件涉案時,律師因知悉當事人之秘密,而拒絕於該刑事案件為證言 正解:A 第 54 題 當事人甲因車禍案件涉嫌過失傷害罪被檢察官起訴。甲私下向其律師乙承認:開車撞到人的時候他正在低頭看手機。乙聽了之後立刻指導甲:「在法庭上你絕對要否認這件事,你要說你開車時根本沒有使用手機,我會替你這樣跟法官陳述」。有關乙律師的這種作法是否違反律師倫理的理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違反律師倫理,因為他執行職務時,有對法院故為矇蔽欺罔、刻意阻礙真實發現之行為 (B) 乙違反律師倫理,因為他應該主動通知檢察官及法官:甲已經跟他承認開車時使用手機 (C) 乙完全沒有違反律師倫理,因為被告甲並沒有真實陳述來自證己罪的義務 (D) 乙完全沒有違反律師倫理,因為身為律師必須忠實地替當事人尋求最大利益 正解:A 第 55 題 某宗教公益團體素聞甲法官之信仰虔誠,乃邀請甲法官協助,如該團體之社會風評確屬良好,並無涉訟之顧慮,試問甲法官參與該宗教團體之下列活動,何者符合法官倫理之要求? (A) 擔任該團體之財務委員,向外募款 (B) 擔任該團體之常任顧問,提供法律諮詢 (C) 擔任該團體之發展委員,為團體召募成員 (D) 應邀至該團體發表演說,收受合理報酬 正解:D 第 56 題 依律師法第37 條之1 規定「司法人員自離職之日起至三年內,不得在其離職前三年內曾任職務之法院或檢察署執行律師職務。」某甲大學畢業後服替代役,分發到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服務,服役時考上律師。放榜後三個月某甲退伍,並參加律師職前講習半年後結業。試問某甲結業後是否可以馬上在臺中地方法院執行律師職務? (A) 某甲是在臺中地檢署服替代役,只要任職期間不違法,就可以在臺中地院執行職務 (B) 某甲既然曾經在臺中地檢署工作,不可在臺中地院或臺中地檢署執行律師職務 (C) 某甲為替代役人員,並非律師法第37 條之1 所指之司法人員,因此可以在臺中地院執行職務 (D) 要看某甲擔任的是審判工作或普通行政工作而定 正解:C 第 57 題 下列何種由法官參與職務外公益活動之行為,得不加以禁止? (A) 法官應公益團體邀請演講,接受主辦單位發放相當之演講費與紀念品 (B) 法官兼任某宗教團體理監事,以自己名義向認識之銀行或企業募款 (C) 法官參與某非營利團體,擔任無償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意見 (D) 法官容許在某公益活動中,主辦單位以其名義號召募款 正解:A 第 58 題 下列法官與法院同儕間相處之行為,何者未違反法官倫理? (A) 法官開庭時,見書記官因為筆錄記載速度一直無法配合當事人之陳述而慌亂不已,心生不忍,乃請書記官退至一側,由法官自行製作筆錄 (B) 庭長對於其所屬庭員所承辦之案件,以該庭員審理該案件無正當事由已逾2 年仍然未終結,告知該庭員應從速辦理 (C) 就高等法院之合議案件擔任受命法官,在評議時因自己之意見與多數意見不同,而要求應由持多數意見之法官執筆撰寫判決,否則應再開辯論 (D) 法官向承辦刑事案件之同院法官表示,該案件之被告是其親屬,請承辦法官應調查清楚,以免冤抑 正解:B 第 59 題 檢察官之下列行為,何者最為妥適? (A) 檢察官屬國家公務員,故行為舉措,只要不違反公務員相關法規,即屬妥適之行為 (B) 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故檢察官之言論只要不涉及毀謗、虛構,可就偵查中之案件自由投書報章、雜誌,發表看法 (C) 投資連鎖餐飲業 (D) 檢察官受邀參加同學會餐敘,雖無利害關係與特定目的,惟餐敘中如發現同學中有人係其承辦中案件之被告,宜立即離去避免社會物議 正解:D 第 60 題 即使依照正當程序(due process)所形成的法律條文,也不一定是正義的法律,所以訂定一個完全合乎正義的法律似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理論上,以下那項因素和這個難以實現的理想最不相關? (A) 「正當程序」本身並不能保證結果是正義的,最多只能保證形式正義(formal justice) (B) 判斷的困境(burdens of judgment),美國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認為,不論人們多麼公正無私,他們在某些道德判斷上還是會產生歧見,所以最後的法律條文可能只是多數的主張,不一定就是正義的 (C) 即使同樣具有正義感的人,對於正義感如何體現為實質的條文,仍然會產生爭議 (D) 民主國家的法律制定都是用多數決二、複選題(第61 題至第70 題,每題3 分,占30 分)說明:所列的五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二個是正確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全部答對者,得3 分;答錯一個選項者,得1.8 分;答錯二個選項者,得0.6 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二個選項(不含二個)者,該題以零分計算。 正解:D 第 61 題 甲駕駛偷來的汽車行竊,偷得財物變現得款20 萬元,用於購買安非他命及行竊工具一批,剩餘12萬元。後因酒駕被警逮捕,查獲車中藏有毒品、行竊工具及12 萬元現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毒品應予沒收 (B) 12 萬元現金應予沒收 (C) 應沒收20 萬元 (D) 汽車應予沒收行竊工具應予沒收 正解:A 第 62 題 甲殺死A。案經檢察官偵訊時,甲謊稱兇案當天與乙至海邊夜釣,與該案無涉,並事先要求乙為有利於己之陳述。經乙為有利於甲之證言,並為具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乙成立偽證罪 (B) 乙成立偽證罪之幫助犯 (C) 甲、乙均不成立偽證罪 (D) 甲成立偽證罪之教唆犯甲、乙成立偽證罪之共同正犯 正解:B 第 63 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情境,何者成立刑法第222 條第1 項加重強制性交罪? (A) 甲得6 歲女童A 之同意,以手指侵入A 之性器官 (B) 乙與13 歲女孩B 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經B 之同意兩人約出來見面援交,並為性交行為 (C) 丙因房客C 積欠租金,自行持鑰匙進入C 家欲追討房租,C 見丙自行開門進來,表明沒有錢繳租金,丙臨時起意,將C 推倒令其不能反抗而為性交行為 (D) 丁對20 歲智能不足之D,告知其被小鬼纏身,如不與丁為性交行為,將會七孔流血而亡,D 害怕而與丁為性交行為計程車司機戊搭載乘客E 回家,到達目的地後,E 酒醉不醒,戊趁E 不省人事之際,在計程車上對E 為性交行為 正解:A 第 64 題 關於減免罪責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犯意圖勒贖而擄人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B) 犯誣告罪,於所誣告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C) 犯湮滅刑事證據罪,於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D) 犯略誘婦女結婚罪,於裁判宣告前,指明被誘人所在地因而尋獲者,得減輕其刑對於配偶犯遺棄罪,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解:B 第 65 題 甲為A 保管空白支票簿,為給付貨款給乙,盜刻A 之印章,冒開一張支票支付。乙收到支票後,隨即出貨給甲。乙提示支票未獲付款。根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應論以刑法第201 條第1 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B) 甲應論以刑法第201 條第2 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C) 甲應論以刑法第201 條第2 項之交付偽造有價證券罪 (D) 甲應論以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甲盜刻印章乃偽造有價證券罪之階段行為,不另論罪 正解:A 第 66 題 甲為A 公司倉庫管理員,與乙共謀監守自盜,利用夜間甲值班時,由甲打開倉庫,乙將貨品搬至公司外,攔路過之計程車司機丙載送。丙雖覺情況有異,仍將貨物送至乙指示之地址,藏放於知情之丁的空屋,由乙賤價出售予知情之戊。依實務見解,下列論罪,何者正確? (A) 甲犯業務侵占罪 (B) 乙犯普通侵占罪 (C) 丙為竊盜罪之幫助犯 (D) 丁犯收受贓物罪戊犯故買贓物罪 正解:A 第 67 題 甲非法持有毒品,經偵查機關依法偵查。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司法警察在未持搜索票下,取得甲同居人乙之同意進入二人同居之處所搜索,係合法搜索 (B) 甲經警察依法逮捕後,辯護人未在場,甲基於意思自主同意司法警察未持搜索票進入其居所搜索,係合法搜索 (C) 甲開車,邀不知情友人乙一同返鄉,於途中發覺警車緊隨其後,甲遂棄車逃逸,司法警察得在場乙之同意,未持搜索票搜索甲車前座置物箱,係合法搜索 (D) 司法警察未持搜索票進入甲之居所搜索完畢後,始徵得甲之同意,並於搜索扣押筆錄內為同意之簽名,係合法搜索司法警察未持搜索票下,依法律明文規定,應先履行告知甲有權拒絕同意之義務後,再徵得甲之同意進入甲之居所搜索始為合法搜索 正解:A 第 68 題 甲向地檢署檢察官告訴乙涉犯偽造私文書罪嫌,如檢察官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甲得如何救濟?如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檢察長駁回其再議,甲得如何救濟?如甲聲請法院交付審判,甲可否提出新證據以供法院調查?如法院裁定駁回甲的聲請交付審判,甲得如何救濟?依目前實務上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不服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得於收受不起訴處分書後10 日內具狀聲請再議 (B) 高檢署檢察長認為甲聲請再議為無理由而以處分書駁回時,甲得聲請法院交付審判 (C) 高檢署檢察長認為甲聲請再議為不合法而以公函通知駁回再議時,甲得聲請法院交付審判 (D) 甲聲請法院交付審判,不得再提出新事實或新證據請求法院調查甲聲請法院交付審判,經法院裁定駁回時,甲仍得抗告救濟之 正解:B 第 69 題 被告甲涉嫌搶奪剛從郵局提款之被害人乙的皮包,經司法警察調查被害人乙,乙指稱甲在搶奪過程強行將乙踢倒在地,而作成詢問筆錄;偵查中檢察官並依法訊問被告甲,製作訊問筆錄。案經檢察官將被告甲以準強盜罪嫌提起公訴,審判中,檢察官對證人乙行主詰問,乙陳述被告甲於搶奪過程中並未強行將其踢倒在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偵查中檢察官訊問甲所製作的自白筆錄,為被告甲審判外之陳述,屬傳聞證據 (B) 倘法院基於審判中證人乙之陳述,認定被告甲僅構成搶奪罪,此種情形,被告甲雖無選任辯護人到庭為其辯護,法庭亦得逕行判決 (C) 檢察官不得使用司法警察對乙的詢問筆錄內容,作為彈劾審判中證人乙之信用性之證據 (D) 乙之詢問筆錄內容若較審判中之證言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被告甲犯罪事實所必要,得為證據檢察官如要使用乙之警詢筆錄作為不利被告甲的證據,應由檢察官證明警詢筆錄的可信性及必要性 正解:D 第 70 題 甲與乙、丙共犯貪污罪嫌,甲經檢察官傳喚到場訊問後,檢察官認甲有串證之虞,擬聲請羈押,遂於逮捕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偵查中,檢察官認有限制甲與辯護人接見之必要,得聲請法院限制之 (B) 偵查中,檢察官認有限制甲與辯護人接見之必要,遇有急迫情形,得先為必要之處分 (C) 甲對檢察官於急迫情形所為必要之限制甲與辯護人接見處分,得抗告之 (D) 偵查中,檢察官認為有限制甲與辯護人接見所為急迫情形之必要處分,最長時效36 小時檢察官對法院駁回其聲請限制甲與其辯護人之接見處分,得抗告之 正解:A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與當年公告答案;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