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102 年立法程序與技術研究考古題(共 3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affairs/102-%E7%AB%8B%E6%B3%95%E7%A8%8B%E5%BA%8F%E8%88%87%E6%8A%80%E8%A1%93%E7%A0%94%E7%A9%B6 第 1 題 關於「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有何等具體規定?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答題時得簡稱「兩公約施行法」)第2 條、 第3 條與第8 條分別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及「各級 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 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 改進」。請問法律與兩公約規定衝突時,前述「法位階理論」是否調整?(30 分) 第 2 題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議案審議」之規範設計,何種議案應經三讀會議決, 並說明第三讀會之程序及內容限制為何?(30 分) 第 3 題 臺北市與新北市之交通便利,直轄市民往來密切,假設臺北市與新北市為因應12 年國教之施行,擬一併整合兩市之學前教育及社會教育,作為建立完整教育之合作 關係,其中包括師資、課程及教育行政之跨區域合作等,此時依地方制度法第三章 「地方自治」第二節「自治事項」之規定,得依何種方式辦理?若以訂定行政契約 方式為之,則該行政契約應載明何種事項?而兩市有爭議時,如何處理?(40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