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102 年立法程序與技術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affairs/102-legislative-process 第 1 題 立法院制訂法律,須經三讀程序,請問各讀會的主要任務為何?請依據立法院職權 行使法說明之。(25 分) 第 2 題 立法技術上有「擬制」之方式,請問何謂「擬制」?立法上的擬制以何種用語表現 出來?其性質為何?擬制有何法理上的限制?(25 分) 第 3 題 立法院所通過之法律案,行政院經總統核可移請「覆議」時,立法院應如何處理? 又,行政院可否就通過法律案之「部分」,移請覆議?(25 分) 第 4 題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 條第3 項之規定可以發布「緊急命令」,但發布緊急命令須 經立法院的「追認」,請問立法院此一追認程序,如何進行?應以「記名」或「不記 名」進行追認?(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