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94 年立法程序與技術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affairs/94-legislative-process 第 1 題 試述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之議事程序。(25 分) 第 2 題 試比較立法院職權「聽取報告與質詢」及「舉行公聽會」之區別。(25 分) 第 3 題 法律於附則中明定過渡條款之目的為何?試舉例說明之。(25 分) 第 4 題 近年來,法條授權主管機關以「公告」為意思表示之立法例增多,其原因何在?又 「公告」與「公布」、「發布」、「下達」有何不同?試分述之。(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