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96 年立法程序與技術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affairs/96-legislative-process 第 1 題 試述一般民眾得參與立法機關立法活動之途徑有那些?(25 分) 第 2 題 行政機關函請立法院查照之行政命令,如經立法院院會決定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其審查重點、期限及審查後處理情形各如何?試分別說明之。(25 分) 第 3 題 行政機關依據法律之概括授權,擬定該法律之「施行細則」時,在立法技術上其應 遵循那些原則?(25 分) 第 4 題 根據立法院法律統一用字表、用語表及法制作業之要求,請簡答以下各組內二個類 似用語之主要區別:(每小題5 分,共25 分) ㈠公布、發布 ㈡申請、聲請 ㈢紀錄、記錄 ㈣給與、給予 ㈤制定、訂定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