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98 年刑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affairs/98-criminal-law 第 1 題 民國95 年7 月1 日修正施行之共同正犯,其定義與修正前有何不同?試說明之。 (25 分) 第 2 題 何謂行為繼續、狀態繼續?請分別舉例說明之。(25 分) 第 3 題 甲、乙、丙三人均已成年,共謀到某公寓樓梯間竊取他人之機車。商定後,某日夜 間由甲、乙進入公寓樓梯間,丙則在外把風,將他人之機車竊得後同乘離去。問甲、 乙、丙應如何論罪?又如同一時地甲、乙、丙三人均進入公寓樓梯間行竊,論罪有 無不同?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第 4 題 某甲係成年人,為謀殺死某乙,於民國96 年間自友人處同時取得具殺傷力之改造 手槍1 支、可擊發之子彈1 顆。旋赴某乙住處門前等候,見某乙外出即以該槍、彈 將某乙擊斃,問某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