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8 年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legal-integrity/108-%E5%85%AC%E5%8B%99%E5%93%A1%E6%B3%95-%E5%8C%85%E6%8B%AC%E4%BB%BB%E7%94%A8-%E6%9C%8D%E5%8B%99-%E4%BF%9D%E9%9A%9C-%E8%80%83%E7%B8%BE-%E6%87%B2%E6%88%92-%E4%BA%A4%E4%BB%A3-%E8%A1%8C%E6%94%BF%E4%B8%AD%E7%AB%8B-%E5%88%A9%E7%9B%8A%E8%A1%9D%E7%AA%81%E8%BF%B4%E9%81%BF%E8%88%87%E8%B2%A1%E7%94%A2%E7%94%B3%E5%A0%B1-%E6%A6%82%E8%A6%81 第 1 題 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之甲,於美國出生,亦取得美國國籍。甲返國後參 加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經任用為公務人員。嗣經檢舉查證,服務機 關確認其具有雙重國籍。試就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說明甲是否具 備我國公務人員之任用資格?其服務機關依規定應如何處置?(25 分) 第 2 題 甲原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主任,調任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 計室主任後,是否應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若應申報,受理申報機關 為何者?(25 分) 第 3 題 甲為某直轄市新建工程處科員,於驗收某件公共工程之過程中,與承包 廠商有不當飲宴。經該直轄市政風處人員舉報後,新建工程處即對甲記 一大過。該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引起社會各界嚴厲批判,市長為平息眾 怒,遂將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甲作成記過之 懲戒判決,試問:新建工程處之記一大過處分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記 過懲戒判決之效力為何?(25 分) 第 4 題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得否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 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試申述之。(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