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 103 年一般保險公證報告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notary-public/103-%E4%B8%80%E8%88%AC%E4%BF%9D%E9%9A%AA%E5%85%AC%E8%AD%89%E5%A0%B1%E5%91%8A 第 1 題 依現行法規之規定,因車禍受傷就醫民眾之醫療費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人得進行代位求償,此舉緣由為何?又此作法有無可議之處? 試說明之。(25 分) 第 2 題 某汽車車主已投保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另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並加 保乘客體傷責任保險及駕駛人傷害保險,嗣後與他車肇致車禍事故,茲雙方車主進 行和解事宜,試基於保險公證人立場舉例出具和解書一式。(25 分) 第 3 題 王先生以其所有房屋一棟投保現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並約定保險金額 $5,000,000,試分別依下列條件計算保險人應負賠款若干? ㈠設房屋重置成本基礎計算價值為$10,000,000,適用60%共保條款,火災損失計 $6,000,000,保險賠款應為若干?臨時住宿費用有否賠償?應賠償若干?(10 分) ㈡設屋內傢俱等動產亦投保在內,保險金額應為若干?保險賠款又為若干?(10 分) ㈢設因地震致房屋全倒,保險人應負賠款若干?但設有銀行貸款餘額$5,000,000, 此項賠款應償付給銀行若干?(5 分) 第 4 題 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對身體傷害、死亡與財物損失等三項之賠償責任範圍各包括那 些項目?(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