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 96 年各國人事制度研究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personnel-administration/96-%E5%90%84%E5%9C%8B%E4%BA%BA%E4%BA%8B%E5%88%B6%E5%BA%A6%E7%A0%94%E7%A9%B6 第 1 題 政府之高級文官應該遴用「專家」?抑或「通才」?在二十世紀七○年代以前,英 國之高級文官所具備之才具如何?與美國、法國之公務員及英國企業界員工所具備 之才能是否相同?其後英國進行那些改革?得失如何?試說明並論析之。(25 分) 第 2 題 美國聯邦政府自1923 年開始施行職位分類,依據職位之等級決定公務員之薪俸, 此一制度存在那些缺失?美國海軍與空軍以及「國家標準與技術學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在二十世紀末期曾經試行改革,美國「國家公 共行政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在2004 年亦曾向美國國 會及「聯邦人事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提出改革建議。試論述 依據職位等級給薪所存在之缺失以及試行改革之內容與改革建議。(25 分) 第 3 題 欲擔任日本人事院之人事官,其積極與消極之任職條件為何?其身分是否享有 保障?是否得以罷免?其規範如何?試說明之。(25 分) 第 4 題 公務員之懲戒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法國公務員之懲戒程序如何?是否符合正當法 律程序?試說明並評論之。(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