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人 108 年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probation-officer/108-%E5%88%91%E4%BA%8B%E8%A8%B4%E8%A8%9F%E6%B3%95%E8%88%87%E4%BF%9D%E5%AE%89%E8%99%95%E5%88%86%E5%9F%B7%E8%A1%8C%E6%B3%95 第 1 題 某分局員警甲與乙接獲線報在丙民宅家中有人聚眾賭博,遂前往查緝並 當場查獲證物賭具及賭資5 萬多元,員警未於實施後3 日內報告該管檢 察署檢察官及法院。檢方偵辦之後,認為民宅主人丙有抽頭行為,依賭 博罪嫌將丙及其他賭客起訴。法官在審理時發現員警甲與乙在無搜索票 情況下,就直接進行搜索,事後在分局內才要求丙簽下「自願搜索同意 書」,試問: ㈠無票搜索的種類包含那些?(10 分) ㈡員警甲與乙在無票搜索情形下,事後要求丙簽署「自願搜索同意書」 的行為是否合法?(5 分) ㈢若是員警查獲證物為手槍2 把及子彈10 發而非賭具及賭資,乃屬案 情重大者,但因係違法搜索取得的證據,法院是否一概不得採為證據? (10 分) 第 2 題 我國與泰國雖然沒有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但是我國刑事警察局與泰 國警方通力合作,在曼谷破獲以臺灣人為主的詐騙機房,主要是假冒電 信局及公安詐騙臺灣與大陸民眾,全案經泰國的司法單位已經偵查完 畢,將臺籍犯嫌交由我國警方押解回臺繼續偵審。試問: ㈠何謂傳聞法則?(5 分) ㈡被告以外之人在泰國警察機關詢問時所為陳述,能否依我國刑事訴訟 法傳聞法則例外相關規定,判斷有無證據能力?(20 分) 第 3 題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6 條規定於民國100 年1 月10 日修正及同年3 月8 日 施行,對於執行完畢之受處分人應於「執行完畢之次日午前釋放」修正 為「應於執行完畢之當日午前釋放」。 ㈠試問其立法修正理由為何?(10 分) ㈡對於釋放之受處分人保護事項之預行策劃與酌給內容為何?(15 分) 第 4 題 甲為性侵害案件之假釋出獄人,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經執行檢察官依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 條第3 項規定,施以宵禁並輔以電子腳鐐,屢 次違規,於保護管束期間再犯竊盜及毒品案經起訴後,某日以電話通知 觀護人電子腳鐐脫落後即逃匿無蹤,檢察官以最速件報請撤銷假釋,惟 撤銷假釋行政程序冗長,緩不濟急,檢察官恐其四處流竄,再犯性侵案 件造成社會不安,促請警方協助追蹤。試問,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6 條 所稱之「必要時,得限制受保護管束之人之自由」,應如何解釋及適用 為適當?(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