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109 年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prosecution-finance/109-%E8%AD%89%E5%88%B8%E4%BA%A4%E6%98%93%E6%B3%95%E8%88%87%E5%95%86%E6%A5%AD%E6%9C%83%E8%A8%88%E6%B3%95 第 1 題 甲為A 已上市之半導體公司董事長,甲因個人資金週轉之急迫需要,未 經董事會之決議,私自盜賣A 公司所持有轉投資之B 上市公司股票每 股新臺幣250 元共40 萬股,在未經扣除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之情況下, 取得款項為新臺幣1 億元,請說明甲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何種犯罪行為 及應如何處罰?(25 分) 第 2 題 對於已依規定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其經營者之董事及監察人 與所有權者之公司股東間分合關係,可區分為分離及結合之原則兩種, 試檢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㈠各該原則之內容及立論基礎為何?(10分) ㈡我國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採行何種原則?對於違反現行規定者,證 券交易法之主管機關得為如何之處置?(15分) 第 3 題 證券市場提供企業籌集營運所需要之資金,透過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 勸誘投資人參與,而證券交易法規定募集資金之機制又可分為公開招募 (Public Offer)與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種不同管道,試檢具理由回 答下列問題: ㈠區分兩種不同管道之立法理由為何?未依公開招募與私募之程序規 定進行勸募之行為,其刑事法律責任為何?(10分) ㈡現行規定對於兩種管道進行之程序、勸募之對象、有價證券之訂價與 投資人取得後轉讓之規範有何不同?(15分) 第 4 題 證券交易法對於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 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持有股票之轉讓、異動申報、短線交 易之歸入權與內線交易禁止等管理,上述人員持有之股票,包括其利用 他人名義持有者,亦有相同適用。試回答下列問題: ㈠所謂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其如何加以認定?(10分) ㈡其與現行公司法第8 條第3 項所定之實質董事及美國證券交易法之最 終受益人範圍有何異同?(1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