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91 年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prosecution-finance/91-%E5%88%91%E6%B3%95%E5%8F%8A%E5%88%91%E4%BA%8B%E8%A8%B4%E8%A8%9F%E6%B3%95 第 1 題 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圖利罪規定,修正重點何在?與舊條文之規定有何不同?試評論之。(二十五分) 第 2 題 「罰金」與「罰鍰」;「沒收」與「沒入」各有何區別?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第 3 題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八日總統令增訂公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緩起訴處分),其法律性質與不起訴處分有何不同?緩起訴處分之要件為何?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第 4 題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訴」與「告發」有何區別?何人可為「告訴」或「告發」?試比較說明之。(二十五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