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7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prosecution-investigation/97-criminal-procedure 第 1 題 審判筆錄固亦記載訊問及陳述之內容暨未具結之事由等(刑事訴訟法第44 條第1 項 第7 款),但就下列各點而言,訊問筆錄與審判筆錄仍有區別,試予比較析述: (25 分) ㈠使用於何種期日 ㈡由何人製作 ㈢應否命受訊問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㈣證明(效)力之規定 第 2 題 憲兵對於非軍人之犯罪,得否調查蒐證?拘提或因通緝逮捕之被告,於在途解送時, 司法警察(官)對之詢問所取得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有無證據能力?試各予 敘明。(25 分) 第 3 題 甲乙均為成年人,甲委任律師自訴乙誹謗,於法院調查中甲因與乙於訴外成立和解而 自動撤回自訴。試問:(25 分) ㈠法院應如何終結此案? ㈡書記官對於合法撤回自訴之案件,應如何處理? ㈢設甲嗣因乙未履行和解義務,於法定告訴期間內,就同一案件再向檢察官提出告 訴,檢察官偵結,認乙罪嫌重大,予以提起公訴。此公訴是否適法? 第 4 題 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6 款規定,案件有「對於被告無審判權」之情形者,應諭知 不受理之判決。所謂「對於被告無審判權」,究何所指?不受理判決如經確定,有 無一事不再理之效力(既判力)?(25 分)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