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製圖 103 年土地法概要考古題(共 4 題)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法律人 LawPlayer 整理 https://lawplayer.com/exam/surveying-mapping/103-%E5%9C%9F%E5%9C%B0%E6%B3%95%E6%A6%82%E8%A6%81 第 1 題 土地法第11 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以外設定他項權利之種類,依民法之規定。」 準此,請列舉5 項其所稱「他項權利」之種類,並解釋其意涵。(25 分) 第 2 題 何謂區分所有建物之「共有部分」?並請說明區分所有建物所屬共有部分如何登記? (25 分) 第 3 題 實施區段徵收,被徵收人依法申請發給抵價地者,若其被徵收土地上有他項權利設 定時,該他項權利依法如何處理?(25 分) 第 4 題 土地界址調整之要件為何?又,因依建築法規定調整地形擬申請土地複丈者,其申 請人及應附文件各為何?調整地形複丈後,應辦理何種土地登記?試依地籍測量實 施規則之規定,分別說明之。(25 分)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