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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harry221
國考人該避雷的八大思維陷阱

嗨~各位好,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今年已經是大叔我兼職準備國考的第三年,歲末年終,最近身邊的朋友剛好也發生了一些事,所以想說來跟正在準備國考,或者未來可能會投入國考的各位分享我自己這三年多來的所見所聞。 國考是一場長期身理戰+心理戰,壓力、時間、難度、練習表現都會影響考生的狀態,但跟學生時期不同的是,這種壓力沒人能跟你共享,你身邊的人都在過自己的人生,但這種孤立無援的狀態卻很容易造成思考、思想偏離正軌,以下列舉八個我自己跟身邊看到的案例,望各位共勉之: 1. 極端思維:就是非黑即白,以「絕對」的方式看待事物,無視灰色地帶,將所有事務歸納入兩個相反的極端,要嘛成功要嘛就失敗,要嘛完美無瑕要嘛就卑鄙骯髒。 我想應該很多人都遇過這種人,我自己一開始上面授課的時候就遇到過一個同學,很喜歡批評別人的讀書方法,認為自己的方式才是最有效的,最後甚至為此跟別人大打出手,非常恐怖。 我想告訴各位的是,這個世界上很多東西都是存在灰色地帶的,尤其學法律的朋友應該更明白這個道理,單純用黑或白來定義所有事物不但過於苛刻,也會失去很多緩衝。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個體,個性、想法、價值觀都不一樣,所以一個方法有沒有用也是因人而異,不要因為對你沒用就直接否定,這麼做會讓你的視野變得很狹隘。這邊也推薦各位股癌大大的灰階思考,發人省思。 2. 雙重陷阱:使用不同標準衡量同一性質的不同事物,通常根據自己的喜好利益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斷。 不知道各位身邊有沒有萬年國考生?就是每年都考每年都沒上,卻會在ptt、dcard上大放厥詞的這麼一種族群。不敢說全部,但我身邊認識的萬年國考生幾乎都具備這樣的思維陷阱,喜歡為自己偏好的價值觀、事物找理由,不喜歡的就拼命喊打,但在外人看來,兩樣東西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完全是大同小異。 3. 確認偏見:忽略客觀事實而選擇性的尋找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和細節,並以此證實自己的想法。 這一點我自己也曾經深陷其中,我覺得是國考生迷茫的象徵之一,因為壓力太大又缺乏肯定,會開始歇斯底里的追求認可,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希望能找到理解自己的族群、聲音,相當可怕~如果各位發現自己有這樣的傾象,請務必要找人傾訴,把自己拉出來才行,不然真的很容易會越陷越深。 4.過度概括:以偏概全思維方式,根據單獨事件或片面的證據就得出廣泛的結論,比如:遇到一次失敗就覺得自己永遠沒辦法成功。 這個比較出現在年輕且大學是前幾志願的國考生上,因為一路走來沒有在唸書上吃過什麼虧,所以對於國考,他們會認為:我只要一年就考的上!但現實總是比較殘酷的,很多人在看到落榜那刻就會大受打擊,陷入這個過渡概括的情緒之中。 5. 妄下判斷:在沒有事實證據支持結論或結論與證據相反的情況下,對情況或事件快速做出結論。 這思維陷阱其實對每個國考來說,多多少少都會經歷過,因為「習慣成自然」,我們總會以為自己對某件事、某個人很熟,所以對他會做的事情、會產生的結果瞭若指掌,結果就是「誤判」,我們可能沒有故意要妄下判斷,是習慣、過往的經驗導致了這樣的思維陷阱。 6. 個人化:傾向將外部事件與自己關聯起來,相信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因為個人因素所導致。 「我上不了都是因為不夠努力!」 在自尊心受打擊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會將不好的結果全全歸咎於自己身上,忽略了外在因素跟其他原因,不可否認的,有時候這會讓某些人能更快站起來繼續拼,但我想強調的是,不要長時間、過度陷入這樣的情緒中,設置「停損點」讓自己能夠適時出場,才是健康的做法! 7. 情緒推理:一種基於情緒來判斷你自己或你的環境的方法,認為主觀情感是客觀現實的正確反饋。 這點跟剛剛上一點有些相似,都是將自身情緒連結到事物上的思維陷阱。我給的建議是,先靜下心吧!有時候比起一昧怪罪自己或外在環境,更好的方式是調整心態,先審視自己,你才能得到問題根本上的解答。 8. 馬後砲偏差:事後諸葛亮,事情發生後總覺得自己事先的判斷很準確,而實際並非如此。 這點真的要不得,因為他大概是今天八大思維陷阱中影響人際關係最嚴重的,若常在備考期間跟你為數不多的好戰友事後諸葛亮,不僅會影響你自己的情緒,還可能會失去好戰友,所以奉勸各位務必要小心,即便真的有那一兩次塞到,就在心裡暗爽就好,不要講出來,相信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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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johanna12
律師應不應該為罪該萬死的人辯護?

https://i.imgur.com/cNzCqRX.jpg 最近剛二刷了《我們與惡的距離》,時隔幾年再次看到這個問題,有感而發故特來此撰文。近年來,時不時就會有人對律師為何要幫壞人辯護產生疑問,同時也對司法機關維持所謂的「正義」嗤之以鼻,但其實,這樣二元對立,非黑即白的分法其實對專業刑辯律師來說很不公平。 「為什麼律師要為壞人說話?」 這個問題我其實被問過很多次,網路新聞下也看過不少相似的留言發問,我想用一個問題來回答:「如果有一天,你也成為了被告,你是否希望有律師願意為你做辯護呢?」 我希望學法律的人都能好好思考律師的使命是什麼,為什麼要付出那麼多,只為了參加司律、獲取一張執照,這件事情從理性的角度去看,就是不理性的。想通過律師實現財富自由其實沒什麼太大的希望,賺錢的途徑有很多,不一定要做律師,而且老實說當上了律師也不一定賺得到錢。 我認為,法律中律師的使命是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追求法律的正義,所以律師需有獨立性。 我曾耳聞前輩先前遇到過一個大案子,當事人表示一定要給他安排最有名的律師,動用一切社會關係,多少錢都願意付。但前輩聽完卻直接拒絕了,但這不是讓我最驚訝的,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告訴我拒絕的理由。 「整個社會其實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公平正義,所以我們要相互尊重,不能因為你自己個人的利益去踐踏他人的合法權益,追求一些不正當的私利。」 前輩表示,他始終相信,法律也許不完美,但已盡可能地去實現公平正義,如果你不相信這世上存在公平正義的話,就沒必要從事是法律工作,因為這個世界上太多黑暗醜陋的地方。 當然,這世上也有一些為了個人利益違背律師使命,為一些人的不法利益服務的律師。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能做的只有「盡力而為」,並做好證據保全的措施。 文末再次真心佩服那些不是單純為名利服務的律師。希望在這個平台上的法律人也好、一般人也罷,下一次看到新聞聳動標題下的那些「罪該萬死的人」後,也能理性的去思考案件。不要抱持獵巫心態,更不要去傷害受害者、加害者家屬或親朋好友,想想事出必有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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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bob0108
沒考上司律=律所廉價勞工

如題 小弟目前現在在某大所擔任行政職 已經重考兩次司律都沒上 故想來勸世一下 媽ㄉ學測68級、五年修200學分 結果出來跟私立科大一樣一個月三萬 下班還要回家唸書 到底什麼鬼世道 🥲🥲🥲 奉勸各位年輕學子謹慎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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