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243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4316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涂元光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艾格力創意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含解散前全體董事登記資料),及其全體董事之最新 司法定代理人之記載。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