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遷讓
指要求現在占有使用房屋的人遷出房屋,將該房屋交還權利人(如:所有人、出租人、出借人等)。
微罪不舉
指檢察官依其偵查所得之證據,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並具備訴訟條件及處罰條件,但情節輕微,顯然可以憫恕,則檢察官可認為不起訴更適當,而做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第376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婚約損害賠償
如果是指「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就是婚約當事人的一方,沒有民法第976條的理由而違反婚約,對於他方因此受到的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的損害,應該負賠償責任。但是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必須受害人沒有過失,才能請求(請參考民法第978條、第979條規定)。
記錄
並非特定的法律名詞。依法律統一用語表所示,名詞用為「紀錄」,動詞用為「記錄」。
見證人
在現場親自看到、聽到某一事實的人。如果對於一個事情,只是聽別人說過,則不能算是這個事實的見證人。
稅務行政事件
人民因國稅或地方稅之課稅、退稅、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等金錢給付、不當得利之返還請求、租稅優惠、實物抵繳、稅則核定、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等,所提起的行政訴訟事件(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12條)。 例如: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核定甲應繳納房屋稅新臺幣60萬元,甲不服,經過復查及訴願的救濟程序後,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為被告,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個案件即稅務行政訴訟事件。
非法人團體
指由多數人所組成未取得法人資格的團體。此類團體如果具有一定之組織、名稱、目的、事務所或營業所、獨立之財產及設有對外代表團體之管理人或代表人者,有當事人能力(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3項)。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
照價收買
平均地權為我國憲法第142條明定的基本國策,目的是促使地盡其利,以達地利共享。而依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理論,其具體實行辦法包括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等四大綱領,其中照價收買是指國家依私人所報的地價,強制收買其土地,以消滅私人所有權的行為。其政策目的包括調整地權分配、防止占地不用、制裁低報地價與嚇阻囤地投機(參見平均地權條例第28條),期使私人能確實申報土地地價及移轉現值,以利實施照價徵稅及漲價歸公。
日照權
每個人都有享受陽光照射的權利,住宅內如果採光通風良好,不但能減少病菌傳播,還可以舒緩情緒,所以日照權被視為人類生存必須的基本權利。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健康住宅」標準要求,要達到「健康住宅」的規範,每天的日照時間應有三個小時以上。我國法規目前並未針對日照權設有明確定義,但為保護鄰近基地住民的環境權益,使鄰人享有健康的居住環境,建築法規中有相關規定(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3條第2項、第166條之1等)。
院臺法字第 1141018302 號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3 條第 1 項第 3 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 114 年 7 月 12 日生效
法律字第 11403508480 號
民法第 1089-1 條之規定乃係於「夫妻未離婚又不繼續共同生活達 6 個月以上者」始有適用,但如父母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即不得再依本條準用離婚效果之相關規定。另同條但書規定,應排除民法第 1001 條所定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形
法律字第 11403507580 號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 27 條規定,倘行為人之行為經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應裁處罰鍰,惟若行為人行為時未滿 14 歲,依行政罰法第 9 條第 1項規定,因不具責任能力,則不予處罰
法律字第 11403507970 號
民法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之共有人,應包括法人及自然人。共有物如係不動產,其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應以登記機關登記簿登記之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為準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0522 號
修正「少年保護事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並於第一次寄發被害人通知書或傳票時,併予檢附供參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6211 號
科技設備係輔助監獄及看守所人員執行戒護職務之設備,其儲存之資料,因具高度機敏性,如有調用必要時,應填載具體事由,經核准後始得調用;前揭調用事由,倘與維護機關安全及輔助戒護無關時,則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並禁止廣泛性之調用
法律字第 11403506330 號
財團法人應以其名義及其捐助財產孳息及設立登記後之各項所得,辦理業務或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至於應以何種支付工具為之,財團法人法並未規定。所詢財團法人因業務所需之支付及相關帳務處理疑義,涉及「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個別財團法人所建立之會計制度相關規定事項,屬個別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事項,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卓處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5970 號
為保障學生權益及建構校園安全環境,自 114 年 6 月 1 日起,各矯正學校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及處理,請依說明所示辦理。請各校運用各種集會、訓練課程或其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少年矯正學校霸凌防制及處理具體措施及其相關規定,俾提升教職員工之專業職能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6220 號
各矯正機關審查申請返家探視檢附之死亡證明書,自即日起請依說明所示辦理。又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 6 條第 1 款所稱死者之死亡證明書,包含醫療機構掣給之死亡證明書及檢察機關出具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法律字第 11403506960 號
有限公司股東出資額經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完成變賣程序者,即得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該管登記機關登記其事由。又登記機關接獲通知後,即得逕為辦理出資額變更登記,並將變更情形通知公司及股東,同時副知該管執行分署
法律字第 11403506870 號
有關財團法人經董事會通過受贈未上市(櫃)公司股權,涉及財團法人法適用疑義之說明。對於公司之經營,是否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所定之業務、有無改變該財團法人之公益性質等,涉及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權限,請主管機關參酌說明及個案情形本於權責予以審認
法律字第 11403506020 號
機關所為之行政罰倘屬其他種類行政罰,其對於該種類行政罰之裁罰權限並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仍得併予裁處。又裁處權限時效之計算,亦與法院刑事處罰之判決確定日無涉。有關吊銷駕照處分之裁決作業、流程及裁處權時效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因涉及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仍宜請裁處機關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