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處務規程
- 異動日期:100 年 10 月 30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本處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文化資源組。 三、研究典藏組。 四、展覽企劃組。 五、推廣教育組。 六、工務機電組。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處務創新發展計畫之研訂。 二、中長程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三、綜合性法規之研擬、訂修與資料之蒐集、彙整建置、出版及推動。 四、跨組室綜合業務之協調、研擬及彙辦。 五、安全維護、工友及駐警隊之管理。 六、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 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文化資源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古蹟管理及維護。 二、文化創意產品之營運管理及行銷推廣。 三、本處公園景觀之整體規劃設計、植栽之管理維護。 四、本處場地租借申請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文化資源事項。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史蹟之蒐集、研究、獎助、出版及文化交流。 二、品牌形象之管理、開發及授權。 三、典藏制度之建立。 四、典藏設施、典藏品之維護管理。 五、藝文作品之蒐集、研究及出版。 六、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展覽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先總統蔣公史蹟、紀念文物之展覽規劃及執行。 二、藝文展覽、導覽之規劃及執行。 三、展場設施之規劃及維護管理。 四、展覽圖錄、年鑑之發行出版。 五、館際展覽交流及合作。 六、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之運用及發展。 七、其他有關展覽企劃事項。
推廣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媒體、公關及形象整合行銷。 二、外賓接待及公共服務。 三、文化、藝術活動之規劃及推廣。 四、終身學習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五、支援學校校外教學及多元教育活動。 六、其他有關推廣教育事項。
工務機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繕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履約管理。 二、園區迴廊建物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三、機電、消防、空調、給水、電信、視聽等設備之規劃、維護及管理。 四、數位服務及維護管理。 五、節能措施、水電負載之管制、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工務機電事項。
人事室掌理本處人事事項。
會計室掌理本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