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3 月 12 日

法律人 LawPlayer(以下簡稱「本服務」)係由指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營運之法律資訊平台,提供法規查詢、裁判書搜尋、法律社群及相關數位內容服務。本服務之官方網站網址為 lawplayer.com。

本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間之定型化契約。本公司已提供合理期間供您審閱本條款全部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所有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包括未註冊之訪客及已註冊之會員(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充分審閱、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條款之變更

  1. 本公司有權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修改後之條款將公佈於本服務網站。
  2. 如涉及收費標準、使用者權利義務或個人資料處理等重大變更,本公司將於生效日 30 日前,以電子郵件或服務內顯著通知方式告知已註冊之會員。 您於收到通知後 30 日內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
  3. 非重大變更自公告時起生效。您於重大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如您不同意修改後之內容,應停止使用本服務。

二、法律資訊免責聲明

  1. 本服務所提供之一切法規條文、裁判書、釋字、函釋、行政規則、企業工商登記資料、判決書搜尋結果及其他法律相關資訊,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法律意見、法律諮詢、信用報告、徵信報告或律師與當事人之委任關係。
  2. 本服務並非律師事務所、徵信機構或信用評等機構,本公司及其員工、合作夥伴均非以律師或徵信人員之身分提供服務。您不應將本服務提供之任何資訊視為針對您個人案件之法律建議,或針對特定自然人、法人之信用評估。
  3. 法律條文及裁判見解可能因修法、新判決或個案事實差異而有不同解釋及適用結果。您應就具體法律問題諮詢合格之執業律師。
  4. 您因依據本服務提供之資訊所為之任何決定或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決策、合作評估、僱用決定、訴訟策略),概由您自行承擔一切風險及責任,本公司不負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殊或衍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二之一、企業查詢與姓名找判決服務(KYC)

  1. 本服務提供之「公司查詢」及「姓名找判決」功能,係彙整政府機關公開之工商登記資料及司法院公開裁判書,供使用者自行檢索參考。該等功能不構成正式之企業徵信報告、信用評等報告或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報告。
  2. 同名同姓問題: 以姓名搜尋判決書時,搜尋結果可能包含同名同姓但非同一人之裁判紀錄。本服務雖提供多維度篩選功能(案件類型、時間、法院等)以協助縮小範圍,惟本公司不擔保搜尋結果與特定自然人之對應正確性。使用者應自行綜合判斷並交叉比對,不得僅憑姓名搜尋結果對他人作出不利之判斷或決定。
  3. 企業涉訟資訊: 公司查詢功能所顯示之涉訟筆數及判決書紀錄,係以公司名稱比對司法院公開裁判書之結果。涉訟紀錄之多寡不必然反映公司之經營風險或信用狀況,裁判結果亦可能包含勝訴、敗訴、和解或程序性裁定等不同情形。
  4. 專業查核義務: 如您將本服務之搜尋結果用於投資決策、合作評估、僱用決定或其他商業用途,應另行委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行正式之盡職調查,不得將本服務之搜尋結果作為唯一或主要決策依據。
  5. 隱私保護: 您使用本服務查詢他人資訊時,應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不得將查詢結果用於騷擾、跟蹤、歧視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目的。

三、公開資料運用聲明

  1. 本服務所收錄之法規條文、裁判書、司法院解釋、行政函釋、工商登記資料等,其原始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政府機關依法公開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立法院法律系統、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公示查詢、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業登記查詢、財政部稅務資料等。
  2. 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及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述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本服務據此合法引用、整理及呈現上述公開資料。
  3.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精神,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之資訊,人民得依法申請或自由取用。
  4. 本公司對上述政府公開資料之彙整、分類系統、搜尋介面設計及其他加值應用,構成著作權法第 7 條所定之編輯著作,受著作權法保護。本公司就 AI 輔助產出之加值內容亦主張智慧財產權保護。原始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以各該政府機關公布之版本為準,本公司不擔保本服務所呈現之資料與政府機關最新版本完全一致。
  5. 本服務所收錄之裁判書,依司法院《法院組織法》第 83 條及相關規定公開。本公司依法對裁判書中之個人資料進行適當處理,惟不擔保所有個人資料均已完整遮蔽。如您發現有應遮蔽而未遮蔽之個人資料,請立即通知本公司處理。

四、服務之提供

  1. 本公司將盡力確保本服務所提供之法律資料之正確性及功能之完整性。惟本服務之資料係透過自動化程式蒐集、整理及呈現,可能存在資料延遲、疏漏或誤植之情形。對於資料之誤植、遺漏或因此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2. 為保障本服務之品質及安全,本公司保有提供服務過程中全程紀錄之權利。
  3. 您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聘用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為提供本服務所需而處理您已同意提供之個人資料。

五、服務之終止與中斷

  1. 本公司保留變更、限制或停止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功能之權利。如涉及付費服務之重大變更或停止,本公司將於 30 日前通知付費用戶,並依未使用期間按比例退還已收取之費用。
  2. 本公司得因下列原因終止或限制您之帳號或使用權限:一定期間未使用、法院或政府機關命令、本服務無法繼續或內容實質變更、技術或安全因素、您所為詐欺或違法行為、未依約支付費用、或本公司認定您已違反本條款。因您違反本條款而終止者,不適用前項退費規定。
  3. 本公司因系統維護、升級、天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疫情、戰爭、政府行為、第三方 API 或雲端服務中斷、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或其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之因素,致本服務暫時或永久中斷時,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將盡力於合理期間內恢復服務。

六、會員註冊

  1. 您可免費使用本服務之部分功能。如欲使用付費服務,須完成會員註冊並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
  2. 本公司保留核准或拒絕會員註冊申請之權利。
  3. 依中華民國《民法》規定,年滿 18 歲為成年人。若您未滿 18 歲,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始得使用本服務。若您未滿 7 歲,本公司不建議您使用本服務。
  4. 若您代表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註冊,應聲明並保證您有權代表該法人。

七、會員行為

  1. 以您的帳號於本服務中所為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您本人所為,您應負擔相應之法律責任。您不得讓他人使用您的帳號,亦不得將帳號密碼透露予他人。
  2. 您同意遵守本服務公布之各項規定及計費標準。
  3. 因會員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均與本公司無關,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提示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裝置被他人侵入等。
  4. 會員應擔保其所提供之資料均為正確且即時,不得以第三人名義註冊。如資料有變更,應即時更新。

八、會員責任

  1. 會員承諾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國際網路使用慣例。
  2.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上載、張貼或傳送誹謗、侮辱、威脅、猥褻、不實或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傳輸含有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之資料;
    •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其伺服器之正常運作;
    • 以自動化程式(爬蟲、機器人等)大量擷取本服務之資料或內容;
    •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3. 違反前述規定者,應對本公司及第三人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九、帳戶安全

  1. 會員帳號僅供本人使用,不可轉讓、贈與或繼承。經由該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由帳號持有人負責。
  2. 如發現帳號遭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惟因會員保管疏失致帳號遭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法律責任。

十、免責聲明

  1. 會員於本服務刊載之內容,本公司未事先過濾或審查,不擔保其真實性、合法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2. 本服務按「現狀」(AS IS)及「現有」(AS AVAILABLE)之基礎提供,本公司不就服務之適用性、正確性、可靠性、不中斷性或無瑕疵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
  3. 您明確瞭解並同意,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造成之任何直接、間接、偶發、特殊、連帶或懲戒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獲利損失、資料損失、名譽損害或其他無形損失,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事件發生前 12 個月內您實際支付本公司之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
  4. 本服務可能包含連結至第三方網站之超連結,該等網站不屬於本公司管轄範圍。本公司不對第三方網站之內容、正確性或安全性負任何責任。
  5. 若您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因本服務產生法律糾紛,於本公司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下,您同意免除本公司及其負責人、董事、員工之相關責任。
  6. 您同意就因您違反本條款、違反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所致之一切請求、損害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對本公司為完全之補償(indemnification)。

十一、AI 生成內容免責

  1. 本服務可能提供由人工智慧(AI)技術生成之法規摘要、白話文解釋、相關條文推薦或其他輔助內容。
  2. AI 生成之內容可能存在不正確、不完整或與現行法律不一致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產生看似可信但實際不存在之法條編號、判決字號或法律見解(即所謂「AI 幻覺」)。您應務必與原始法規文本及裁判書交叉比對,不得將 AI 生成內容作為法律決策之唯一依據。
  3. AI 生成內容不構成法律意見,本公司不就 AI 生成內容之正確性、適用性或可靠性負任何擔保責任。
  4. 本公司可能使用您的搜尋行為及使用模式(以去識別化方式)改善 AI 服務品質,但不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或上傳內容訓練 AI 模型,除非另行取得您的明確同意。

十一之一、第三方 AI 平台整合功能

  1. 本服務提供「AI 幫你讀判決」、「AI 幫你看企業」等功能,係由使用者自行選擇將本服務上之公開法律資訊(如判決書摘要、公司資料等)透過 Prompt 傳送至第三方 AI 平台(包括但不限於 Perplexity AI、OpenAI ChatGPT、Anthropic Claude、Google Gemini、xAI Grok)進行分析。
  2. 本公司僅提供 Prompt 範本及連結便利功能,不控制亦不參與第三方 AI 平台之回應內容生成。 第三方 AI 平台之輸出內容由該等平台之演算法自行產生,本公司不對其正確性、完整性、適法性或適用性負任何責任。
  3. 您使用第三方 AI 平台時,即受該等平台各自之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約束。本公司不對第三方 AI 平台之服務可用性、資料安全、回應品質或任何損害負擔保或賠償責任。
  4. 您應理解,將資訊傳送至第三方 AI 平台後,該等資訊之處理方式依該平台之隱私政策辦理,本公司無法控制。請勿透過此功能傳送機密、敏感或不宜公開之個人資訊。
  5. 第三方 AI 平台之回應內容不構成法律意見。您不得將該等回應內容作為法律決策之唯一依據。

十一之二、演算法衍生資料

  1. 本服務可能提供由本公司自行研發之演算法從政府公開資料中提取、分類或統計之衍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裁判結果分類(有罪、無罪、駁回、發回等)、案件交叉引用、法官及檢察官身份識別與關聯、刑期統計、當事人角色分類、企業涉訟風險評估等。
  2. 該等衍生資料係由自動化演算法產生,可能因原始文本格式不一、語義歧義或演算法限制而存在分類錯誤、遺漏或不準確之情形。本公司不擔保衍生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即時性。
  3. 法官及檢察官身份識別涉及同名消歧技術,本公司已盡合理努力提升辨識準確度,惟不擔保所有同名之法官或檢察官均已正確區分。 使用者應自行核實身份資訊,不得僅憑本服務之自動識別結果對任何個人作出評價或判斷。
  4. 上述衍生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專業之法律分析、企業評等或信用報告。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移除衍生資料功能之權利,毋須事先通知。

十二、廣告及行銷

  1. 本公司得於本服務中刊登廣告。廣告內容由廣告主提供,本公司不對廣告內容負保證或預審責任。
  2. 您同意本公司得分析您的使用行為及偏好,以提供個人化之廣告及行銷內容。本公司僅將無法直接辨識您個人之統計資訊提供予廣告主。
  3. 本公司可能與第三方合作辦理行銷活動,您因參與活動而與第三方產生之契約關係,由您自行負責。

十三、智慧財產權

  1. 本服務之軟體、程式、介面設計、資料庫架構、搜尋演算法、AI 模型、圖片、文字及其他內容(不含政府公開資料原文),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重製、改作或散布。
  2. 您上載至本服務之內容,即授予本公司非專屬、可轉授權、免權利金之授權,於本服務營運期間內,得為提供、維護及推廣本服務之目的,使用、重製、修改及公開傳輸該等內容。您得隨時刪除您上載之內容以終止前述授權,惟已合法分享、引用或依本條款處理之部分不受影響。
  3. 違反智慧財產權規定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十四、個人資料之保護

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悉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辦理。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該隱私權政策。

十五、服務費用與訂閱方案

  1. 本服務之特定功能須付費使用。目前提供以下訂閱方案(本公司保留調整方案內容及價格之權利):
    • 月訂閱制:以訂閱當日起算 30 天為一期
    • 季訂閱制:以訂閱當日起算 90 天為一期
    • 年訂閱制:以訂閱當日起算 365 天為一期
    • 尊榮會員(終身方案):一次性購買,無期限限制
  2. 除尊榮會員外,訂閱方案均為自動續約制。系統將於每期屆滿前自動扣款續約。您得隨時於會員管理頁面取消下期續訂,取消後仍可使用至當期結束。
  3. 調整後之費用自公告時起對新訂單及下一期續約生效,不溯及已訂閱之當期。

十六、付款方式

  1. 本服務提供以下付款方式:
    • 信用卡線上付款:透過 TapPay(喬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符合 PCI-DSS 安全標準,本公司不儲存您的完整信用卡資訊。
    • 超商付款/ATM 轉帳:透過藍新金流 NewebPay(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 AFTEE 先享後付:透過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後付服務處理。使用 AFTEE 服務須另行同意其使用規範,並將必要之個人資料(姓名、手機號碼等)提供予恩沛科技。AFTEE 繳費期限依其規定辦理。
  2. 如您使用上述第三方金流服務,即代表同意其各自之使用規範及隱私權政策。本公司不對第三方金流服務之效能及品質負擔保責任。
  3. 您有責任即時支付所有費用並提供有效之付款資訊。如未能成功收取費用,本公司保留限制或終止您使用服務之權利。

十七、iOS 及 Android 應用程式內購買

  1. 本服務之行動應用程式(法律人 LawPlayer App)提供透過 Apple App Store(In-App Purchase)及 Google Play Store(Google Play Billing)之應用程式內購買。
  2. 透過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訂閱者,其付款、續約及退款均依 Apple 或 Google 之相關政策辦理,本公司無法直接處理此類訂閱之退款。如需退款,請直接聯繫 Apple 或 Google。
  3. 應用程式內購買之訂閱與網站訂閱為獨立系統。如您同時持有 App 內購買及網站訂閱,不會自動合併或抵扣。
  4. App 內購買之自動續約管理,請透過 iOS「設定 > Apple ID > 訂閱項目」或 Android「Google Play > 付款與訂閱」進行。

十八、免費試用與優惠碼

  1. 本公司可能不定期提供免費試用期或優惠碼。免費試用期屆滿後,如未取消訂閱,將自動轉為付費訂閱並依所選方案扣款。
  2. 優惠碼之使用條件、期限及限制依各活動公告。每個帳號限使用一次優惠碼,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
  3.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免費試用及優惠碼活動之權利。

十九、退款

  1. 網站訂閱退款: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訂閱日起算 7 日內,如尚未開始使用付費功能,得申請無條件全額退款。如您於訂閱後已開始使用付費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存取付費內容、使用 AI 分析等),即視為您同意提前開始接受數位內容服務,依上開準則第 2 條第 5 款規定,不適用 7 日無條件解約權,但本公司仍得依個案情形酌情處理。7 日後不接受退款,僅得取消下期續訂。
  2. App 內購買退款:請依 Apple 或 Google 之退款政策辦理,本公司無法直接處理。
  3. 退款請透過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請,並提供帳號資訊、訂閱方案及退款原因等必要資料。
  4. 如第三方金流酌收退款手續費,本公司得另向您收取該費用。

二十、第三方課程平台

  1. 本服務之「法律人學院」(academy.lawplayer.com)係由第三方平台 Teachify 託管營運之線上課程銷售服務。
  2. 法律人學院之課程購買、付款、退款及客服,均依 Teachify 平台之使用條款及退款政策辦理。 本公司僅作為課程內容提供方,不負責 Teachify 平台之技術問題、支付故障或服務中斷。
  3. 您於法律人學院購買課程時,可能需另行同意 Teachify 之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課程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歸各課程講師及本公司所有。
  4. 本服務網站(lawplayer.com)中顯示之課程資訊(價格、內容描述等)僅供參考,如與法律人學院實際頁面有差異,以法律人學院頁面為準。

二十一、發票

  1. 配合財政部雲端發票政策,本公司開立雲端發票,不另郵寄紙本,以電子郵件發送開立通知。
  2. 本服務支援三種發票類型:
    • 個人發票:開立予個人消費者
    • 公司發票:開立予營業人,請提供正確之統一編號
    • 捐贈發票:以愛心碼捐贈予本公司合作之公益團體
  3. 發票採系統自動開立,品名為固定名稱,恕無法指定。
  4. 雲端發票證明聯僅開立一次,請妥善保管。如發票資訊有誤,請於開立後 7 日內通知本公司。

二十二、爭議解決與管轄法院

  1.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以善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得向本公司所在地之消費者保護官申請調解,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如調解不成立,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另有規定應由其他法院管轄者,從其規定。
  4. 本條款之任何條款經法院認定無效或無法執行者,其餘條款仍具完全效力。

二十三、聯繫方式

如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

十三、服務費用

  1. 為支付本服務運營之費用,若需使用本服務之特定項目,我們將會向您收取服務費。
  2. 本服務之計費受您所選服務內容影響,並保留隨時變更之權利,您有義務履行於付款時所確定之計費價格。

十四、付款

  1. 我們的提供官網信用卡付款,以及超商取付。
  2. 若您使用官網信用卡付款,您同意: 
  3. 我們使用的金流服務屬第三方服務,包含智付通、TapPay、ezPay簡單付 ,如您使用該金流服務進行訂閱,即代表您已先行詳細參閱並同意其相關使用規範及規定。因此我們對其之效能以及服務品質,不負任何擔保責任。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對於您支付款項能否完整到達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如出現付款方面之問題(例如:智付通出現信用卡的付款問題等),本公司得協助您與其溝通,但本公司概不負責。
  4. 您有責任即時支付所有費用,並有責任提供我們有效的信用卡以支付所有費用。 若我們無法成功地自您的信用卡中收取到期之費用,我們保留撤回或限制您使用服務內容、或終止您的帳戶之權利。
  5. 您一旦完成訂購程序,就表示您提出要約、願意依照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的交易條件或限制,訂購本服務。會員所留存的資料(如 email、電話等)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我們,而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6. 您所有的消費,都以我們電腦系統所自動紀錄的電子交易資料為準,若有糾紛,應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若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我們。

十五、退款

  1. 使用官網信用卡付款,或超商取付,請聯繫客服人員辦理退款。且您同意: 
  2. 依循本服務退費程序,提供必要資料以辦理退款,包含但不限於使用者基本資料、聯絡方法、辦理退費之原因;
  3. 於退款程序中,如第三方金流有酌收手續費,我們得另外向您收取手續費及行政費用;
  4. 本服務之退款金額受您取消行為之階段所影響,並保留隨時變更退費計算方式之權利,不對使用者另行通知。

十六、訂閱項目

  1. 本服務之部分服務內容為訂閱項目,須於會員訂閱後方能使用。
  2. 若您使用官網信用卡付款,您同意: 
  3. 訂閱成功當下即開始起算訂閱期間,月訂閱制將以訂閱當日+ 30 天為一期之訂閱期間,並為下一期之扣款日;年訂閱制將以訂閱當日+ 365 天為一期之訂閱期間,並為下一期之扣款日;
  4. 若您於訂閱期間欲變更不同之扣款信用卡,您必須先取消訂閱,並於訂閱期間過後再次於官網重新訂閱;
  5. 訂閱日起算七天內可以無條件全額退款,退款事宜請來信聯繫,讓客服人員協助刷退款項。七日之後無法退款,僅得取消訂閱,請依照取消訂閱方式操作。
  6. 若您超商取付,您同意:
  7. 付款成功當下即開始起算訂閱期間,月訂閱制將以訂閱當日+ 30 天為一期之訂閱期間,並為下一期之扣款日;年訂閱制將以訂閱當日+ 365 天為一期之訂閱期間,並為下一期之扣款日;
  8. 訂閱日起算七天內可以無條件全額退款,退款事宜請來信聯繫,讓客服人員協助刷退款項。七日之後無法退款,僅得取消訂閱,請依照取消訂閱方式操作。
  9. 若我們無法成功收取到您下一期之費用,訂閱將會自動取消,我們也會終止您在本服務之訂閱項目之使用權利。若您欲使用本服務之訂閱項目,請重新訂閱。
  10. 訂閱期間內您皆能自由取消下期訂閱,取消訂閱後,訂閱期間終點為當期結束為止。我們將於訂閱期間結束後終止您在本服務之訂閱項目之使用權利。若您欲使用本服務之訂閱項目,請重新訂閱。

十七、發票

  1. 配合財政部雲端發票政策,我們經主管機關核准開立雲端發票,不另郵寄紙本發票,並以 E-mail 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以茲證明。
  2. 我們將於訂單完成後寄送雲端發票,會員可利用 E-mail 寄送的隨機碼加上發票資訊,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到發票狀態。
  3. 我們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因此發票上的品名為固定名稱,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指定開立日期。
  4. 每一筆訂單之雲端發票證明聯僅開立乙次,收到後須自行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如發票資訊有誤,請立即通知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