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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收費標準

  • 異動日期:94 年 01 月 30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應繳報名費及術科考驗費,合計新臺幣四千五百元。

地下水鑿井技工經考驗合格,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證書費,始得領取考驗合格證書;申請補、換發考驗合格證書者,亦同。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