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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觀賞水族展示廳門票收費標準

  • 異動日期:112 年 09 月 23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機關)觀賞水族展示廳門票收費基準如下: 一、全票:新臺幣五十元。 二、團體票:新臺幣四十元。 三、優待票:新臺幣二十五元。
  2. 前項第一款適用對象為一般民眾;第二款適用對象為二十人以上團體;第三款適用對象為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兒童及學生。
  3.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平日免費,假日適用優待票。

下列人員得免費入場,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一、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身心障礙人士入場者一人。 二、未滿六歲之兒童。 三、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 四、本機關辦理各項業務研習、訓練或教育宣導,活動期間參與人員或主動邀請對象。 五、各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經本機關同意者。 六、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得免費參觀者。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