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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場規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開會時,出席列席及政府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2. 電視記者、攝影記者及有關錄影人員,限在議場二樓攝影或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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