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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