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整理組職掌如下: 一、文獻檔案點收、整理編目、保存維護、典藏及庫房管理等事項。 二、文獻檔案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開放應用、諮詢閱覽及借調等事項。 三、文獻檔案編譯、展示、推廣、研究、出版及學術研討會等事項。 四、圖書、期刊及其他類型資料整理編目、典藏及書庫管理、流通閱覽及圖書系統維護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整理業務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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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組職掌如下: 一、文獻檔案點收、整理編目、保存維護、典藏及庫房管理等事項。 二、文獻檔案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開放應用、諮詢閱覽及借調等事項。 三、文獻檔案編譯、展示、推廣、研究、出版及學術研討會等事項。 四、圖書、期刊及其他類型資料整理編目、典藏及書庫管理、流通閱覽及圖書系統維護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整理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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