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單位處理事務,本單位內部意見不同時,由單位主管決定之;涉及其他單位職掌者,由主任秘書召集會商解決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