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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採集組職掌如下: 一、臺灣文獻採集事項。 二、臺灣古文書採購、整理建檔及出版事項。 三、口述訪談及出版等事項。 四、臺灣地名調查、編輯及出版等事項。 五、地方政府機關(構)擬毀檔案蒐集、檢選事項。 六、碑碣拓本採集、登錄及管理等事項。 七、臺灣民俗文物採集、整理、典藏、研究、展示、推廣、出版、鑑賞、修復及管理等事項。 八、其他有關採集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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