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和平工業專用港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港區內安全維護。 二、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案件。 三、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及維護。 四、其他有關本隊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