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莫拉克颱風災區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補助辦法
第 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申請補助者應依
第四條
之公告,檢附申請書及文件資料,於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受理申請單位或機關提出。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對前項申請補助案件應即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應即依規定
核
發補助;對資料不全者,應一次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
駁回
其申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