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案件之研議及會核。 二、計畫、方案之研議及會核。 三、各種法規審查及研究會議之出席。 四、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 五、其他交辦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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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案件之研議及會核。 二、計畫、方案之研議及會核。 三、各種法規審查及研究會議之出席。 四、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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