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之場所,於本辦法發布生效前既設者,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