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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 第 3 條

  1. 鋼製容器之定期檢驗期限依附表一及附表二規定辦理。其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次日起算,但不得超過容器使用年限。
  2. 前項鋼製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或無法確認瓶齡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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