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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收費標準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容器型式認可證書換發或補發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六百元。
  2. 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地址變更而申請換發者,免繳納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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